白城市残疾人联合会基本概况及其职能
一、基本概况
白城市残联成立于1989年6月30日,参照公务员管理,正局级建制,由财政全额拨款,归口市政府领导同志联系,业务上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对口指导,在政府计划中单列户头,残联的宗旨是弘扬人道主义,发展残疾人事业,促进残疾人平等、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主要职责包括:
1、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权益,为残疾人服务。
2、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
3、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和残疾人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4、开展残疾人康复、劳动就业、扶贫、教育、文化、体育、科研、用品用具供应、福利、社区服务、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等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5、协助市政府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法规、政策、规划和计划,对有关业务领域进行指导和管理。
6、承担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做好综合、组织、协调和服务。
7、负责对各类残疾人社会团体组织进行监督和管理。
8、开展残疾人事业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9、承担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残联内设正科级机构3个,分别是办公室、康复部、教育就业部。
市残联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为:市聋儿语言听力康复中心、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辅助器具中心)。
二、主要职能
办公室:
综合协调机关重要政务、事务;组织起草有关重要文件和报告;负责市残联党组会、理事会、办公会及系统工作会议等筹备、组织工作;负责各级会议的组织安排及议定事项的督办;负责机关文秘、档案、机要、保密、保卫等工作;组织协调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残疾人组织自身建设,组织制定并实施残疾人工作者培训计划;协助地方党委管理各县(市、区)残联领导班子;调查掌握残疾人状况,管理和发放残疾人证;指导基层残联综合服务设施建设;联络、教育、培养、表彰残疾人;承担优秀残疾人才队伍建设和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工作;指导基层和社区残疾人工作,组织志愿者助残活动;承担各类残疾人专门协会的日常工作。 负责研究拟制有关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发展残疾人事业的法规、规章、政策;配合有关部门对《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协助处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残疾人的议案、提案;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普法宣传工作,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和服务;做好无障碍设施建设的推进工作;负责残疾人的来信来访工作。
承担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办公室负责人:乔新歌
联系电话:3221876
康复部:
组织制定和实施残疾人康复工作计划;指导和协调残疾人康复机构的业务工作;开展肢体残疾康复、聋儿康复、视力残疾康复、智力残疾康复、精神病防治康复、社区康复服务和残疾预防工作;指导残疾人用品用具的开发、供应、服务;推广高新科技成果在康复领域的应用;组织康复人才培训;指导残疾人康复协会工作,开展学术交流。
承担市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康复部负责人:孙胜男
联系电话: 3249971
教育就业部:
组织制定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计划,依法实施残疾人分散按比例就业,指导残疾人兴办福利企业和个体就业;负责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网络的建设与工作;组织实施全省残疾人扶贫解困工作,会同省农行实施残疾人专项扶贫贷款申报、分配和落实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残疾人社会保障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制定和实施残疾人教育工作计划;促进残疾人教育,开展残疾人职业技术培训;负责盲文、手语的研究与推广。
教就部负责人:王春江
联系电话: 3249959
白城市残疾人联合会负责人:杨喜军
通讯地址:白城市新区丽江路2666号
邮政编码:137000
联系电话:0436-3221876
办公时间:8.30-11.30 13.30-17.00(秋冬季) 8.30-11.30 14.00-17.30(春夏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