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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2220800412991701J/2020-11606
分  类: 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白城市残疾人联合会
成文日期: 2020年09月17日
标      题: 关于印发《白城市残联关于开展违规持有残疾人证清理工作“回头看”进一步严格规范残疾人证核发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0年09月17日
索引号: 12220800412991701J/2020-11606 分  类: 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白城市残疾人联合会 成文日期: 2020年09月17日
标  题: 关于印发《白城市残联关于开展违规持有残疾人证清理工作“回头看”进一步严格规范残疾人证核发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0年09月17日
 关于印发《白城市残联关于开展违规持有残疾人证清理工作“回头看”进一步严格规范残疾人证核发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为了做好残疾人证清理工作“回头看”,进一步严格规范残疾人证核发管理工作,根据吉林省残联《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残疾人证核发管理工作的通知》(吉残联发〔2020〕39号)文件精神,结合白城市实际,制定《白城市残联关于开展违规持有残疾人证清理工作“回头看”进一步严格规范残疾人证核发管理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白城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0年9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一、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和政府惠残政策,充分认识核发管理残疾人证的重要意义,以钉钉子精神持续做好残疾人证核发管理各项工作。围绕解决个别地方出现了“假残真证”等问题,特别是个别残联领导干部滥用手中权力,违规为亲属办理残疾人证等问题,开展违规持有残疾人证清理工作“回头看”活动。通过学习教育、自查整改、迎检提升、严肃查处等方式,巩固清理违规持有残疾人证工作成果,彻底清理残疾人工作者及亲属违规持有残疾人证问题,增强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的意识,坚守初心使命,坚定理想信念,严格遵规守纪,恪守“人道、廉洁、服务、奉献”的职业道德,坚决杜绝违规办理和持有残疾人证,真正成为残疾人信得过、靠得住、离不开的贴心人。
  二、方法步骤
  违规持有残疾人证清理“回头看”工作从9月上旬开始,到10月末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学习安排阶段。(9月17日—9月22日)
  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要求。市残联及各县(市、区)残联党组要及时召开会议,安排部署,落实责任。认真组织全体残联干部学习领会违规持有残疾人证清理工作相关文件要求,切实提高认识,保证清理“回头看”工作取得实效。
  (二)自查整改阶段。(9月22日—10月15日
  1.各级残联系统工作人员,即:各级残联机关、直属单位在编工作人员、聘用人员,乡镇、街道残联和村、社区残协专职委员等均要进行自查。各级残疾人工作者须签署本人和配偶、直系亲属没有违规持有残疾人证承诺书,如实填写《承诺人及直系亲属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1),交本单位留存待查。如发现不符的,将严肃查处、严厉追责。
  2.各级残联要对本系统所有工作人员进行持证筛查,对残疾人工作者和其所提交的配偶、直系亲属名单,登录残疾人证查询官网查询持证情况,逐一认真核对甄别。同时,填写《持有残疾人证的工作者登记汇总表》(附件2)与《残疾人工作者亲属持证登记汇总表》(附件3)。
  3.经查询甄别,对持证存疑的,要到当地指定残疾评定机构进行残疾评定。如残疾类别、残疾等级与残疾人证不符的,要对残疾人证进行变更;如属于非残疾人持证的,残疾人证予以注销,且注销的残疾人证要交回残联归档,如残疾人证遗失,按照要求填写好注销情况说明。同时,填写《残疾人工作者违规办证情况处理表》(附件4)与《残疾人工作者亲属违规办证情况处理表》(附件5)。
  4.持有残疾人证的残联系统工作人员及其亲属,2018年以前通过目测核发残疾人证的,须于2020年10月15日前到当地指定残疾评定机构进行残疾评定,并根据残疾评定结论换发残疾人证。逾期不进行残疾评定的,残疾人证予以强制注销。
  5.深入开展“假残真证”清理工作。结合二代证换证、动态更新入户调查、群众反映等工作,对所有持有“假残真证”及残疾类别等级“人证不相符”现象彻底进行清理,该冻结的冻结,该变更的变更,该注销的必须注销。同时,填写《其他违规办证情况处理表》(附件6)。
  (三)迎检提升阶段。(10月15日—10月20日)
  认真总结违规持有残疾人证清理“回头看”,进一步严格规范残疾人证核发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要认真细致,及时登记统计相关数据信息,保存相关原始资料形成工作总结,迎接省残联对清理工作“回头看”、残疾人证核发及档案管理等工作的实地督导检查。
  (四)严肃查处阶段。(10月20日—10月27日)
  残疾人工作者瞒报本人及其配偶、直系亲属违规持有残疾人证的,要根据有关规定对当事人予以处分、追责,并视情节追究单位相关负责人的责任,确保清理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残联,机关各部室、直属事业单位要把开展清理工作“回头看”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统一思想,高度重视,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查找薄弱环节,直面存在问题,着力整改整治;要抓紧部署,制定方案,把清理工作“回头看”的要求落实落细,确保不留死角、不漏一人。各级残联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带头进行清理核查。
  1.落实主体责任。市残联成立残疾人证核查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市残联理事长杨喜军任组长,其他副理事长任副组长,机关各部室,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推进残疾证核查清理整改工作。
  2.加大宣传力度。各级残联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微信等媒体,广泛宣传残疾人证办理流程、便利措施、惠残政策等,提高社会知晓度,切实将便利残疾人办证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鼓励符合条件的未持证残疾人申请办证,使更多残疾人能够享受惠残政策。
  3.加强核发管理。进一步强化残疾人证评审、办理和管理等环节的监管工作,查找在残疾人证评审、办理和管理等环节存在的问题并认真解决,及时处理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弄虚作假、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问题。按照省残联《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残疾人证核发管理工作的通知》(吉残联发〔2020〕39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残疾人证核发管理工作。
  请各县(市、区)残联按照省、市残联要求,抓紧推进残疾人工作者及亲属违规持有残疾人证清理“回头看”工作,进一步规范残疾人证核发管理,请于10月27日前上报情况报告及相关表格。
  联 系 人:丁珩        联系电话:0436—3248893
  附:1.未违规持有残疾人证承诺书
      2.持有残疾人证的工作者登记汇总表
      3.残疾人工作者亲属持证登记汇总表
      4.残疾人工作者违规办证情况处理表
      5.残疾人工作者亲属违规办证情况处理表
      6.其他违规办证情况处理表
白城市残联关于开展违规持有残疾人证清理工作“回头看”进一步严格规范残疾人证核发管理工作方案附件表格.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