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白城市残疾人联合会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市残联是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的地方组织,是将残疾人自身代表组织、社会福利团体和事业管理机构融为一体的全市性残疾人事业团体。其主要职责是:
(一)广泛听取残疾人意见和需求,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
(二)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提高素质,发挥潜能,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
(三)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支持残疾人事业;
(四)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扶贫、文化、体育、用品供应、福利、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五)协助市政府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政策、规章和计划,对市内有关业务领域进行指导和管理;
(六)承担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做好综合、组织、协调和服务;
(七)指导和管理基层残疾人组织的自身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培训基层残疾人工作者;
(八)开展全市残疾人事业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九)承担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根据上述职责,白城市残疾人联合会内设4个机构,分别为办公室、就业部、康复部、组宣文体部。
纳入白城市残疾人联合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1.白城市残疾人联合会本级
2.白城市聋儿语言听力康复中心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十、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无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869.31万元,支出总计624.86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入增加352.15万元,增长68.1%,支出增加122.25万元,增长24.3%。主要原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的增加;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的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869.3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59.53万元,占 98.9%;上级补助收入 0万元,占0 %;事业收入 0万元,占 0 %;经营收入 0 万元,占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占 0%;其他收入 9.78 万元,占 1.1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 624.86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415.77 万元,占 66.5%;项目支出 209.09万元,占33.5 %;上缴上级支出 0 万元,占0%;经营支出 0万元,占 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 万元,占 0%。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 217.97 万元,占52.4 %;公用经费 197.8万元,占47.6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859.53万元,支出总计623.23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46.27 万元,增长67.5 %。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46.1万元,增长30.6%。主要原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的增加;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的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 544.1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7.1 %。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31.13 万元,增长31.8%。主要原因: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的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44.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4.97万元,占98.3 %;卫生健康支出5.32万元,占1%;住房保障支出3.8万元,占0.7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976.96万元,支出决算为54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7%。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966.96万元,支出决算为534.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出减少了。
2.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为6万元,支出决算为 5.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出减少了。
3.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4万元,支出决算为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出减少了。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15.6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7.9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奖励金。
公用经费197.7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62 万元,支出决算为 0.59 万元,完成预算的 95.2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运行费的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17万元,占 28.8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0.42 万元,占 71.2 %。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 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 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0.2万元,支出决算为 0.17万元,完成预算的 85.0%,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运行费的减少。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主要是我单位没有购买公车。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17万元,主要是康复用车。截至2020年12月31日,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公务用车购置数为0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42万元,支出决算为0.4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是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全年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数0个、来访外宾 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42万元。主要用于工作接待。全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 4个、来宾 40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401.63 万元;本年收入 65.4万元;本年支出 79.13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87.89 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为79.13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事业。年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76.63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无
十、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的说明
无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5.4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22.11万元,增长12.8 %,主要是新增加职工。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白城市残疾人联合会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从省财政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省财政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等。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