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经济开发区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政府的有关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几方面。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由于篇幅有限,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白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联系(地址:白城市洮北区幸福南大街88号;邮编:137000;电话、传真:0436-3561021)。
一、总体情况
2020年,白城经济开发区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以及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制度规定,按照制定的《白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白城经济开发区各类会议公开制度》、《白城经济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白城经济开发区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等制度规范,依法行政、提高效能和建设服务型政府部门为目标,不断完善制度,及时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及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我区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有效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推动了各级政府扎实推进“阳光政府”建设,确保了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有效推进。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我区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为确保全面贯彻落实《条例》,成立了由区主要领导任组长、机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信息,提高经开区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务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编制了《白城经济开发区各类会议公开制度》、《白城经济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白城经济开发区政务新媒体管理制度》等多项配套制度,初步建立健全了政务公开的制度体系,确保了政务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二)加强学习宣传,营造舆论氛围
为使全区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营造良好的政务公开舆论氛围。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新《条例》的学习宣传工作,通过电子屏展示、条幅宣传、网站发布等方式集中宣传,营造了学习新《条例》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平台建设,提升公开成效
在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政务公开专栏平台的基础上,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认真创新政务公开的新平台。一是充分利用网络优势,在政府网站第一时间发布政府重要会议、重要政策和事关民生的重要政务活动等信息;二是有效发挥广电、报纸传统媒体和微信公众平台新媒体的作用,让群众通过多种渠道获取信息;三是设立了档案室,购置了档案柜,把分散的信息资料接收、征集、收集起来,向社会提供了有效、快捷的查询服务;四是通过我区大厅电子屏对我区政策进行大力宣传报道。
(四)政府信息发布情况
截止2020年末,经开区累计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为589条,本年度主动公开46条;本年度主动公开信息中,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类3条;环境保护类信息11条;城乡建设类信息4条;财政资金类信息2条;安全生产类信息4条;其他综合类信息22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此项内容主要报告《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中,包括(一)(五)(六)(八)(九)共五项。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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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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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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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
2020年本行政区域(或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总数量(非新闻类、消息类):46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度,经开区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条,上年结转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条,均按照要求进行了及时答复。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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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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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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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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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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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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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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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2 |
0 |
0 |
0 |
0 |
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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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度,经开区未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等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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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2020年,经开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较历年来取得了长足进步,但仍存在许多不足。一是公文公开属性标注不准确,存在应公开发布文件确定为不予公开发布的情况时有发生。二是信息公开工作队伍专业能力不强。三是政务新媒体制定不健全,信息更新不及时。
具体改进情况:一是组织各部门认真学习《白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文件公开属性的通知》(白经开管办字[2018]12号)文件,各部门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认真做好公开属性标注工作。二是简化信息公开的程序,通过政府网站、广电、报纸、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加强对扶贫攻坚、环境保护、民生工程等群众关注度高的问题进行全面公开。三是加强学习,营造良好的政务公开舆论氛围,积极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增强处理信息的能力,提高信息质量。四是加强全区政务新媒体管理,促进全区政务新媒体的健康有序发展,发挥好政务新媒体政务公开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白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