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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城市信访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0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中共白城市委白城市人民政府信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被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涵盖2021年中共白城市委白城市人民政府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所列数据截止2021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中共白城市委白城市人民政府信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按照省信访局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市信访局中心工作,以依法公开、真实公开、规范高效为原则,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有序进行,有力地促进了各项信访工作顺利开展。

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成立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落实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信息主动公开的内容、依据、主体、时限、渠道及咨询、监督举报电话,确保信息公开内容全面、时效及时、渠道畅通。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们发现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相关科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协调配合有待加强;二是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有待提高。

2022年,我局将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一步加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推进相关政策、制度等内容的公开、宣传和解读,努力做到信息收集与公开同步进行,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二是提高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积极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不断提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白城市信访局

        202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