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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城市发改委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4-12-31    点击数:

  2014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4年度本部门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白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联系(地址:白城市文化东路1号;邮编:137000;电话:0436-3229826;传真:0436-3222315;电子邮箱:bcfgw@126.com):

  一、基本工作情况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白城市发改委贯彻落实《条例》的午要举措,是推进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服务型 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白城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我委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委党组书记、主任张文波任组长,副主任王振江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科室负责人组成,委办公室主任姚士民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制定了《白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办法》(以下称《办法》)以及我委关于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责任追究及考核评比等工作机制,确保了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良好运转。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条例》和《办法》,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指导思想,我委政府信息发布工作主要由委办公室完成,并与其他科室在工作中形成相互协调配合的局面,形成合力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2014年,市发改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总数为182项。从业务角度划分,机构职能类7项;行政权力类16项;重大政务社会管理39项;政务动态类114项;规章制度1项;承诺事项2项。其他3项。为方便社会公众了解信息,我委及时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政府网站上作了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我委2014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申请。

  四、信息公开及监督评议工作情况

  一是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在认真学习《条例》的基础上,对委政府信息进行了细致梳理并按《条例》要求,编制发布我委《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并结合《条例》和省、市相关文件制定相关公开信息的编辑、审核、发布,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受理、审核、处理、答复,不予公开信息的保密等制度及工作程序。二是及时发布、详细公开主动公开信息。对主动公开信息,我委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范围,及时、详细地公开,并依照相关制度和程序严格审核,杜绝虚假或不完整信息的发布。三是规范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工作。我委已建立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制度。四是完善了保密审查制度。市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会同保密部门对即将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

  截止目前,市发改委没有公开任何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应向社会公开的政府信息;无以保密为由不公开的情形;未收到依申请公开发改委政府信息的申请;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被举报、投诉行为;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事件。

  四、今后努力的方向

  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有待完善;二是发改委政府信息目录有待完善;三各业务科室信息公开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针对存在问题,下一步,我委将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继续规范内容、完善制度、创新载体、强化监督,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继续完善责任明确、运转协调、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主动性,围绕我委中心工作,及时掌握并回应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和难点问题,努力增强工作的预见性、针对性、时效性,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制度,不断创新工作方法,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认真查找工作中的不足和漏洞,结合新情况、新形势和人民群众的新要求,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和措施,规范工作程序,严格时限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三)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建设,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执行力度。推动落实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保密审查机制和年度报告制度。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丰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加强对业务人员的培训,逐步提高业务人员的积极性和工作水平。

  

白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