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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城市科学技术局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0-03-20    点击数:

  按照市政府政务公开协调办公室《关于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编制白城市科技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由基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部分组成。

  一、基本工作情况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针对我局工作实际,建立了由主要领导负责的组织推进机制。成立了市科技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范维国任组长,副局长朱怀、段颖越、纪检组长夏赫任副组长,各科(室)科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具体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协调和实施。办公室主任由崔喜来兼任,各科室指定专人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络员。同时,明确了领导小组的职责和各业务科室的工作任务,实行目标管理,任务落实到人。各科室认真贯彻落实目标任务,明确信息公开工作的承办人,建立了相应的目标责任制,开展了信息梳理工作,做到了单位有领导分管,工作有机构负责,工作责任有人落实,形成了政府信息工作内部运转机制。

  (二)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按市政府统一要求,认真疏理信息公开内容,积极组织了1次专题培训,共有8人参加,编制了市科技局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确定了政府信息公开中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内容、受理机构、受理程序、公开方式、监督渠道等,为市民申请提供了详细的信息,保障市民和组织可以方便地得到有关的信息。

  (三)逐步完善信息公开配套制度

  为了使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长期化管理,我局根据工作性质,切实制定了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并纳入目标考核重要内容来抓。一是建立了政务公开责任制;二是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评议制度;三是建立政务公开反馈制度,我局在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中,设立意见箱,广泛征求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我局通过召开职工会议对政务公开工作及有关公开内容进行定期和不定期通报。四是在政务公开工作中严格按照有关政策法规,按办事程序进行,在确保公开的基础上本着讲求实效,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对本局各职能科室的职责、办事程序、工作制度、服务项目进行公开。以制度为约束,规范、明确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行为,也便于群众监督,推动了政务公开工作开展。

  建立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具体工作流程,明确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发布程序及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的流程、时限等,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和公开申请的受理、办理工作。截至2009年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数量、内容

  截止2009年12月31日,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

  在全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从与群众密切关系角度划分,涉及规范性文件6条,涉及重大项目建设规划、计划信息4条,涉及与公众相关的行政执法和行政收费等重大事项的信息5条,涉及机构职能信息2项。

  (二)公开形式

  1、网上公开。按照市政府统一要求,在白城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上查阅。

  2、公共查阅点。可在市政府设在市政务大厅的现行文件查阅室公开查阅。

  (三)公开的及时性

  本行政机关所公开的信息的时限均为自信息生成到向公共查阅点报送不超过30个工作日。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9年度,我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和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的信息公开申请受理。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

  未对公众提出依申请公开收取任何费用。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1、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有关决策、规定、规划、计划的草案公开、听取公众意见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

  2、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由于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是一项全新的制度,因此在对政务公开的重要性,实效性思想认识还没有完全到位。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组织机构的作用。建立健全工作机构,强化责任,着重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措施,创新工作方式。

  2、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将政府科学技术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把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纳入年度工作之中,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

   

  

   

   

   

   

   

  

                                                                                                                        二0一0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