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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城市民政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6-03-07    点击数:

  一、基本工作情况

  (一)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构。

  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春棠,副组长:鲍殿奎、李玲、衣尚才、王占力。成员为各科(室)负责人和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领导小组主要是指导本机关和事业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编制的组织、指导、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娄宏伟,成员:裴思越。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机关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报送需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具体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二)科学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

  1.动员部署。召开动员大会,组织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相关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掌握政府信息公开的目的、意义,了解政府信息编制及公开的基本方法、步骤和要求。

  2.收集信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第二章公开范围所规定的条款,各科(室)将业务范围内需公开的信息报到局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是:(1)政策法规、规章(包括国家和地方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政权力(包括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事项审批的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及行政强制、行政征收);(2)行政执法执罚项目;(3)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4)社会保障方面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5)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况;(6)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7)现行执行标准以及职责所涉及的办事程序。报送内容包括上述7项信息的题目、发文机关、生效时间。

  3.清理信息。清理市民政局2015年1月-2015年12月全部信息。按由近及远的原则全面清理,科学界定信息公开范围。该公开的信息不遗漏,不能公开信息不泄密。不能确定是否公开的信息,报有关主管部门确定。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数量。

  截止2015年12月31日,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51条。其中网上公开信息351条,占所公开政府信息的100%。

  (二)公开的内容。

  在全部公开信息中,从业务角度划分,政策法规类有82条,占23.36%;行政权力等方面有111条,占31.62%;机构职能有33条,占9.4%;其他信息(发展规划、年度报告、工作总结及承诺事项、规章制度等)有125条,占35.61%。

  (三)公开的形式。

  网上公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建立政务公开专栏1个,发布政府信息351条。

  公共查阅点。设立了1个公开查阅点,并可以进行电子信息查阅。截止年底,没有接待公众查阅。

  (四)公开的及时性。

  所有可公开信息都及时网上公开,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于5个工作日内报送公共查阅点。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白城市民政局制订了《白城市民政局依申请公开制度》。

  受理机构:白城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受理时间:8:30—11:30,13:30—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受理步骤:

  1.由申请人或组织填写《白城市民政局信息公开申请表》;

  2.由本机关或直属事业单位审查所申请公开的信息。

  3.如通过审查,于7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不符合规定,应在2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

  投诉电话:0436-3224652

  截止去年年底,没有收到申请。

  四、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截止去年年底,没有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事项。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截止去年年底,没有任何收费项目。

  六、2016年主要工作

  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局领导小组协调分管的科室和单位,使其积极配合此项工作的开展。领导小组办公室除要协调好机关和事业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报送材料外,继续做好与市政务公开协调办的沟通,并要严格执行市里统一要求的编制标准和格式要求,确保此项统一性和规范性。健全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健全编制政府信息的各项工作制度,同时建立长效机制,认真做好本机关信息公开的日常维护,当信息发生变化、变更要及时更新上报,保证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白城市民政局

2016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