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白城市民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涵盖2022年白城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所列数据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白城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白城市洮北区文化东路1号;邮编:137000;电话:0436—3224652;传真:0436—3224652;联系人:刘子玉)。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白城市民政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按照《关于印发2022年全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要求,制定《白城市民政局2022年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紧密结合我市民政工作实际,进一步促进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有效开展。现将我局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在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着力构建分管领导全面统筹、办公室协调主导、各业务科室密切配合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体系,按照本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及时主动地向社会公开民政部门政策文件、计划总结、重点工作、财政预决算、统计数据等各类政府信息,着力推进重点民生领域和重要惠民政策的信息公开。全年共发布政务信息53条,其中通知公告36条、政策文件6条、财政预决算3条、建议提案办理2条、工作动态4条、其他2条。突出民政主责主业和群众关注重点热点,切实提升公开质量,增强公开实效。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我局共收到线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主要涉及社会救助和福利彩票领域。严格依据《条例》要求,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认真了解申请人遇到的问题及诉求,及时转交相关业务科室,认真执行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机制,均依法按时完成,答复率100%,满意度100%。未产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未产生收费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切实加强信息公开管理,发布信息实行“先审后发”原则,切实把好政治观、政策关、内容关,确保政务信息和微信公众平台信息发布真实、准确、及时、安全。及时更新规范性文件,持续加强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等领域信息公开。全年共发布规范性文件3条,确认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共17件、失效0件、废止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强化政府部门网站建设及新媒体平台管理。做好网站建设及日常信息维护管理,科学设置相应的政务公开栏目,包括履职依据、机关简介、权责事项、行政许可和办事服务办理结果、预算决算、政府采购、建议提案等专栏,及时组织上传更新信息。同时利用“白城民政”微信公众平台主动推送新闻资讯、热点关注等方面信息,实现两个平台功能联动互补,增加信息发布渠道。全年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共发布信息71条,粉丝关注量1307人。
(五)宣传培训工作情况。今年我局为广泛宣传民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政策和未成年人保护政策,引导社会公众积极参与民政救助工作和未保工作,组织开展了政府公开日活动,共发放宣传手册2200余份、张贴海报20余幅、设立宣传展板4个、悬挂宣传条幅4条。通过全面展示近十年来民政救助管理工作成效,全方位宣传民政救助理念与政策内容,巩固民政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行动取得的成效,促进形成全社会支持参与民政救助工作和未保工作的浓厚氛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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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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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 |
3 |
0 |
17 |
第二十条 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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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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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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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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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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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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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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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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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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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218.34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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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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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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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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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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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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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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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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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况,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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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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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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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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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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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容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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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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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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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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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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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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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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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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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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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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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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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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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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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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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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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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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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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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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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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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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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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白城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建设、运转、发展情况良好,在服务群众,加强信息沟通等方面取得了明显进步,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信息公开的广度深度还不够;二是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不够完善;三是政务公开的队伍力量有待加强。
针对存在的不足,在新的一年里市民政局将积极探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思路和改进方向,主要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探索建立更加规范、高效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优化工作流程,严格落实责任,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二是进一步创新政务微信运营管理,配强工作力量,让民政政务发布更生动、更具特色活力,切实把惠民政策举措讲清楚,让老百姓看得更明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