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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城市司法局2011年政务信息年度报告及2012年工作安排

发布日期:2012-01-01    点击数:
白城市司法局2011年

白城市司法局2011

政务信息年度报告及2012年工作安排

 

2011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我局以行政权力为重点,以政务公开为原则,以电子政务为载体,推动权力规范、透明、廉洁、高效运行的总体思路,认真组织,精心准备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进展。

一、概述

(一)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扎实有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由局领导、局机关各科室和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建了司法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形成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工作日程。为了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我局对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召开干部职工会议进行研究部署,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的有关知识。通过学习和宣传,统一了干部职工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政府形象的一个重要举措,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于建立公正透明的行政管理体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利,监督政府依法行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信息公开情况

    (一)我局在政府门户网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包括机构设置、部门职能、政策法规、年度工作目标、干部任免等,以及办理公证、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等事项的办事依据、办事职责、办事流程、办事标准、办事时限、办事结果等各类信息。

    (二)结合工作实际,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公开。一是将整理的信息按照政务公开的程序进行网上公开,之后产生的有相关信息,及时整理,适时更新;二是制作政务公开专栏;三是监狱、劳教所、公证处、法援中心编制政务公开便民手册和办事指南; 四是律师事务所、司法所、法律服务所等也根据各自实际,采取不同方式,在工作地点对业务工作进行了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的情况

      2011年度,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请求。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1年度,我局无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存在问题

      2011年,我局虽然在政务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通过自查我们也发现了一些不足之处,概括起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认识还有待深入。对政务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工作被动应付,认为公开就是公布,信息公布了就行。因此,需要进一步组织大家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精神,真正领悟到文件精神。

      2、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规范性有待加强。表现在公开的内容不具体,重点不突出,对某些内容等公开时间上有所滞后,从而减弱了公开的实际作用。

六、2012年工作计划

      2012年我办将继续做好我办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考核的相关工作。一是面向社会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多种媒体和宣传渠道发布公开信息,提高信息的知晓率,更好地服务于社会。二是完善工作机制,主动提高政务公开的意识,多发布政务信息,鼓励本办干部职工积极参与信息发布的监督,建立长效的监督管理机制。三是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与维护的专业技术人员,多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提高信息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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