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白城市司法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25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白城市司法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涵盖2020年白城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所列数据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白城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白城市文化西路58号;邮编:137000;电话:0436-3569017;传真:0436-3569017;联系人:王露)

  一、总体情况

  2020年,白城市司法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相关文件要求,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积极履行推进、指导、协调、监督职责,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一)组织推动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印发《白城市司法局2020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单位,压实工作责任。推动各单位各部门开展政务公开建设,定期检查及时督促各单位各部门切实查改薄弱环节,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切实履行公开职责。大力支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推动各单位各部门抓好新修订《条例》的贯彻落实,切实强化责任担当,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以权责清单为依托,以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为抓手,以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为重点,促进政务信息管理和权力运行过程公开,全力推动全省政务公开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积极全面公开政府信息。按照政务公开分工方案确定的内容,我局将重点工作任务及时公示,现在政府网站公示的内容全部是以我局正式文件的形式进行公示的,既保证了公示的全面性、重点性,同时也保证了保密性。按照方便群众知情、办事、监督原则,2020年,我局通过市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2条,其中综合管理类4条;行政立法类5条;建议议题提案办理7条;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类3条;司法行政戒毒类2条;社区矫正类4条;律师类1条;公共法律服务类4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类1条;其他类11条。同时,利用白城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吉林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白城日报、白城电视台等媒介实行政务公开。

  (三)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严格按照《条例》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履行补正告知及征求第三方意见程序。此外,行政机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将收取信息处理费。行政机关收取信息处理费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く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办函(2020)109号)中确定的原则和标准执行,并根据《吉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吉财税(2021)16号)要求,使用省级财政部统一监(印)制的财政票据,纳入预算管理,收费收入全额缴入同级国库。

  (四)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府网站优质规范建设,严格执行内容发布事前审核制度,着力建好、管好、用好,推进我局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及时清理整合关停功能相近、用户关注度和利用率低、无力维护的政务新媒体。

  (五)稳步推进监督保障工作落地落实。根据《条例》规定,积极完善相关配套措施,修改白城市司法局信息公开指南,修订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流程,确保公开工作有序衔接、平稳过渡。根据公开工作新要求,加强业务指导,挖掘提升政务公开优秀工作经验和做法,在各单位各部门进行推广,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加强考核监督,优化监督流程和考核指标,把政务公开工作全面纳入绩效考核体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58

42

26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3

3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1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1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在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比如文件排版、发布文件分类不准确、公开不够全面等问题。

  (二)改进情况

  对2020年公开文件进行排查,避免重复文件出现;进一步细化工作,明确文件类别,规范公开形式,保证发布的内容准确、完整;改进发布内容的精简优化,完善排版和保密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虽有进步,但还有很多不足,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我局将着重几个方面继续加强和完善。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制。进一步完善和改进白城市司法局关于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制度,使政务公开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有效化,切实让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提高意识,优化服务加大全局工作的透明力度,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我局将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公开方面的培训,提高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

  (三)规范运行,严格考核。规范公开程序,对拟公开的内容建立保密等相应审查制度,保证公开内容的真实准确、不泄密;实行严格的考核和奖惩制度,采取日常督查和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白城市司法局

  202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