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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城市司法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6-01-19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公布白城市司法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涵盖2025年白城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所列数据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白城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白城市文化西路58号;邮编:137000;电话:0436-3569017;传真:0436-3569017;联系人:王丹凤)

  一、总体情况

  2025年,白城市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相关文件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责任分工,狠抓责任落实,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民主化,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及时更新领导小组名单,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组织保障,推动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学习贯彻《条例》内容,严格依照《条例》要求,对拟公开信息进行审核,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做好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的日常维护,及时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和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2025年,我局通过市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条,其中,普法和依法治理类1条;行政立法1条;财政预决算2条;党派团体提案类2条;其他类3条。白城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全年共计发布各类信息618条。相关工作经验做法被人民网等国家级媒体报道58篇,其中《法治日报》深度报道2篇,省级媒体报道37篇、市级媒体报道28篇。

  (三)坚持规范化处理依申请公开。严格按照《条例》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2025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四)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严格落实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可溯,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和法定责任主体职责,对政务网站发布内容填写《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审批表》,公众号发布内容填写《白城市司法局司法行政政务信息公开发布审批单》,履行审查程序。同时,落实专人专责制,强化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日常巡查、维护,严防泄密和其他风险。

  (五)全力做好宣传培训评估考核等基础工作。坚持政务公开工作和业务工作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同步落实,积极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全面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理论学习。在领导干部学法中纳入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内容。认真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清理工作,2025年度清理政务公开信息31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市司法局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要求,不断完善公开平台和栏目内容建设,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存在公开信息中表述不够精准、《条例》宣传力度不够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加大《条例》学习宣传力度,进一步压实政务公开责任,同时加强对公开信息的审核,确保公开信息的精准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白城市司法局

  2026年1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