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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800013592033W/2025-01080
分  类: 行政立法 ;  通知
发文机关: 白城市司法局
成文日期: 2025年03月05日
标      题: 关于征集2025年白城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立项计划的通知
发文字号: 白司发〔2025〕5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3月06日
索引号: 11220800013592033W/2025-01080 分  类: 行政立法 ;  通知
发文机关: 白城市司法局 成文日期: 2025年03月05日
标  题: 关于征集2025年白城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立项计划的通知
发文字号: 白司发〔2025〕5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3月06日

关于征集2025年白城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立项计划的通知

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提升规范性文件质量,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吉林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办法》(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240号)的有关规定,现开始征集2025年白城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立项计划,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本单位起草的拟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名义制发的,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在一定期限内可以反复适用的文件。

  征集项目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法律、法规、规章、上级政策文件要求制定规范性文件;

  (二)为了细化工作必须制定规范性文件;

  (三)法律、法规、规章、上级政策文件已经明确规定,现行文件已经明确部署且仍然适用,不宜制定规范性文件;

  (四)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上级政策文件拟修改、废止的,应暂缓制定规范性文件。

  二、征集原则

  征集项目必须以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策文件为依据,不得创设行政权限以外的事项、不得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定。要紧扣中央和省、市全面深化改革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选择有利于推动我市全面深化改革、服务和保障民生等条件比较成熟的项目作为建议项目。选定的项目要符合我市长远的发展方向,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三、申报时限

  请各申报单位于2025年3月14日前将《2025年拟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名义出台规范性文件立项计划申报表》(附件1)、《2025年拟以各部门名义出台规范性文件立项计划申报表》(附件2)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市司法局立法科邮箱。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重视程度。申报立项计划是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各部门对此要认真对待,按时报送。在充分调查论证、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确定具体报送项目,切实保证申报的项目计划符合《白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城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的通知》(白政发〔2019〕5号)的有关规定。

  (二)广泛征求意见。各单位要对计划项目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提高文件制定的科学性和实效性。对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立项计划,应当在报请立项前先征求公平竞争审查部门意见;对涉及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或者重大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容易引发社会稳定问题的立项计划,应当在报请立项前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三)确定立项计划。市司法局对市直各部门报送的项目计划认真进行审查筛选,会同有关部门对计划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认真调查论证,在综合采纳吸收有关问题意见的基础上,编制《2025年白城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计划》,按程序报市政府批准后正式下发执行。

  联系人:王婷婷      

  联系电话:0436-3569022

  邮箱:bcssfjlfk@163.com 

 

  附件:1.2025年拟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名义出台规范性文件立项计划申报表

        2.2025年拟以各部门名义出台规范性文件立项计划申报表

白城市司法局
                             2025年3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2025年拟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名义出台规范性文件立项计划申报表.docx
附件2:2025年拟以各部门名义出台规范性文件立项计划申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