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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1-01-04    点击数: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编制。本报告由概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五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201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公开内容、加强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
  (一)完善了“白城市工商红盾信息网”,及时发布机构职能、规范性文件、办事指南等有关主动公开的信息,方便群众查询。
  (二)依托市政府公众信息网发布相关政务信息。
  (三)适时通过报刊、电视、网络、广播等媒介公开信息,扩大宣传面,让公众及时了解工商工作。
  (四)在注册登记窗口设置办事公示栏、电子触摸屏,办事群众可通过现场操作,查询相关公开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包括机构职责、规范性文件、工商业务、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公告信息、行政性收费、市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办事指南、统计分析等内容。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为积极稳妥地做好社会公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我局具体明确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申请机构、申请提出方式、申请受理流程、服务方式和内容,进一步规范申请受理程序,明确操作要求和办结时限,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我局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咨询服务电话,在政务大厅工商窗口专门设立了依申请公开事项受理服务台。2010年,全局累计办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依申请公开事项2211件,其中现场接待人数6792人/次,接受电话咨询3600人/次。同时,没有公开任何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应向社会公开的政务信息。
  四、行政复议、诉讼、申诉情况
  为了充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政府信息的知情权、获取权和监督权,我局按照《条例》的精神,制定了严格的工作措施。围绕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暗箱操作、工作人员作风粗暴等问题,我局设立了监督电话和举报信箱,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强了对政府信息公开各重点部位的检查、考核和监督。截止2010年12月31日,全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各类申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着信息内容公开不够全面、及时等薄弱环节。对此,我局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特别是要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总结积累经验,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一)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时效性和全面性。
  (二)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上运行,尽快实现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答复。
  (三)进一步加强培训学习,加强对全市工商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努力提升全市工商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水平。

                                                                                     白城市工商局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