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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8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白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涵盖2022年白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所列数据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白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白城市洮北区光明南街466号;邮编:137000;电话:0436一6980909;传真:0436-3609000;联系人:窦婷婷)。

  一、总体情况

  持续优化政务公开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程度,以民生领域政务公开工作为突破口,深化群众关注度高的民生内容公开力度,强化制度建设,创新联动机制,不断推动市场监管领域政务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情况。一是持续坚持主要领导亲自主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局办公室协调推进的工作机制,依据我局工作职能,重点纳入群众关心度高的民生领域相关工作的公开力度。二是定期在局长办公会议上听取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准确督导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三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理论学习,在局长办公会上组织班子成员学习《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强化了我局决策层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理论基础。

  (二)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完善情况。一是更新权责事项清单。按照市政数局要求,依据法律法规,重新梳理我局权责事项清单,并及时更新公示。二是同步更新履职依据。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发布的法律法规,及时更新“履职依据”栏目,截至目前,共上传7项新增履职依据。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中有对应主题,参照网页http://xxgk.jl.gov.cn/szf/xxgk/pdf.html中提示指引进行规范发布。

  (三)目录信息全面性情况。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始终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持续拓展细化主动公开的具体内容。健全信息公开专栏的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工作机制,杜绝错链、断链和内容混杂,强化信息发布前的内容审核把关。截至12月31日,政务公开专栏已发布主动公开文件74条。目录中每条信息的标题、文号、内容排版规范,字体、标点一致且无错别字。

  (四)依申请公开情况。我局严格确保依申请公开渠道畅通,确保按照依申请公开流程和时限要求回复。答复时限在收到申请20个工作日内,答复文书中有主送、有落款,答复内容详实、依据明确。截至12月31日,本年度共发布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目录3条,收到网络申请1条,已在3个工作日内答复申请,并电话告知申请人确认收到满意回复后办结归档。

  (五)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按照市政务公开重点领域任务分工,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一是严格落实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国家、省、市最新法律法规要求,全面梳理我局权责事项清单,更新至我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权责事项”栏目;二是加强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力度。在政务新媒体平台“白城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公众号上公示相关执法信息。三是出台了《助企纾困 稳经济 促发展10项措施》,发布《营业执照登记事项领导教程》等市场主体关心的各类内容,提振市场主体信心,优化营商环境。四是强化食品安全监管监察结果公示,2022年,共公示4期食品抽检结果。

  (六)政务服务情况。一是加强组织培训工作。一方面开展政务公开培训会。结合基层办公室主任培训会,积极组织基层单位工作人员学习政务公开工作内容,特别是依申请公开受理工作。重点培训依申请公开的线上、线下申请、受理、答复流程及注意事项,确保对依申请公开业务的受理工作做到及时、准确、满意效果。二是加强政务公开环境建设。在政务大厅设立政务公开专区,将政务公开信息目录和查询指南摆放在大厅专区窗口,便于群众查询政务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963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问题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之处。一是公开的信息内容和形式需要进一步完善。二是民生领域公示内容仍需增多。

  (二)改进措施。拓宽公开内容,优化公开形式。在原有基础上,充分利用政务新媒体平台,增加群众关注度高的民生领域信息内容的发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白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