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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城市环境保护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09-01-01    点击数:

  2008年,我局按照市政府统一要求和部署,从提升透明度、打造阳光政府、服务型政府和法治政府的高度,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结合部门实际,将我局2008年政府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工作情况

  (一)建立组织,明确责任

  为了建立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保证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将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充分发挥环境保护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市环保局成立了由局长刘永宏同志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属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信息中心,由信息中心主任牵头,具体组织、指导和督促各有关单位和科室,认真开展此项工作,同时与市政府协调办联系和沟通,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主管局长、信息科和法制科科长负责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资料的审查,日常的上报、录入等工作由信息中心完成,做到了有机构有专人负责。

  (二)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的编制工作

  一是进行了动员和部署。为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召开了专题会议,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并组织系统业务骨干由主要领导带头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提高了认识,形成了上下齐心协力搞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良好局面。为按时、保质完成此项工作,结合部门实际,专门下发了《白城市环保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基本原则、实施步骤和任务,根据信息公开栏目的设置情况,对各个科室所需提供的信息逐一进行了任务分解。同时,指派一名政治素质高、专业知识和责任心强的业务骨干到市政务公开协调办公室,对编制公开指南和目录的有关要求和软件使用方法等进行了培训和学习。

  二是认真搞好政府信息梳理和录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对照省、市文件要求,结合部门实际,按由近及远的原则,重点对2003年以来的政府信息,特别是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进行了全面清理。本着“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认真把好质量审核关。同时为了方便公众办事,将涉及牧业的所有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优化,进一步提高了行政审批效率。经过全局的共同努力,率先完成了市政务公开协调办的审核和录入工作,得到了市政府协调办的认可。

  三是建立相关工作机制。为保证环境保护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建立起各负其责及时上报的机制,凡是有信息发生变化、变更的,要及时向信息中心提供资料,经详细审查,确认无涉及国家机密后及时上网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二、政府信息网上公开情况

  截止到目前,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项,分别是《白城市环保局基本概况及部门职责》、《白城市环保局领导成员及工作分工》、《白城市环保局内设机构及其职责》、《白城市环保局所属事业单位及其职责》、《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吉林省环境保护条例》、《白城市环保局工作规则》、《白城市突发环境应急预案》、《白城市环保局行政复议机构的办公地点和通讯方式》、《白城市环境保护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行为实施办法》、《 环境保护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白城市环保局承诺事项》、《白城市环保局投诉电话》、《白城市环保局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行政处罚项目与依据表》、《行政征收》,两条信息:《白城市环保局积极向地震灾区捐献救灾物资》、《白城市召开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及时的完成了2008年信息公开工作任务。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08年,尽管我局在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在做了很多工作,但依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在一定程度上工作还比较滞后,公开信息还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公开内容有待深化。今后,要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从多个层面全方位公开,尤其不断丰富非公文类信息内容,努力把环境保护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抓实抓好。

  白城市环境保护局

  2009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