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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城市环境保护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6-01-01    点击数:

  从年初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制度规定,及时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及依申请公开信息,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被举报、投诉等行为,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有效推进,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完成情况

  通过全局上下积极的努力,截止11月末我局发布信息情况为:白城市环保局网站279条、市政府门户网站73条、中国环境报报道6篇,吉林卫视播放8条新闻。白城日报报道25篇,吉林环境杂志报道7篇,白城电视台播放15条新闻,中国环保部网站15篇,新华网10篇,人民网6篇,吉林省政府网站12篇,吉林省环保厅网站22篇,白城市政府网站16篇,合计494条信息,内容涵括我局政务信息、大气和水环境相关信息公开环境质量、审批公告、环评受理、污染源监测数据、权力清单、全市环境状况公报、监测情况和法律法规等,不断加大了我局对外信息公开的力度,确保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全年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也没有信息公开行政复议以及行政诉讼情况。

  二、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

  白城市环保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确保全面贯彻落实《条例》,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机关科室为成员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了2名专职工作人员和13名信息报送员,办公场所、电脑、传真、打印机、电话等办公设施一应俱全。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市环保局信息,提高市环保局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市环保局编制了市环保局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同时还制定了《白城市环境保护局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白城市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白城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多项配套制度,初步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体系,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二)规范建设,提高政务公开质量。

  积极推进一般事项公开向重点事项公开、结果公开向全过程公开、自定公开内容向群众点题公开“三个转变”,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我局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积极推进。一是推进空气环境质量公开。我局已在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网、省环保厅网站实时公开白城市环保局和洮北区环保局2个点位环境质量监测数据,包含AQI、PM2.5、PM10、SO2、NO2、CO、O3变化趋势数据;及时发布空气质量考核结果,督促其他县(市、区)实时相关数据公开;二是推进水环境质量信息公开。每季度公开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和省界断面地表水质量状况;三是推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从今年1月1日起受理的建设项目实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公开,截止11月已公开34个项目;继续做好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等信息公开,实现了环评受理、审批全过程公开;四是推进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严格按照国家环保部《关于加强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环发〔2015〕74号)文要求,设立专门公开栏并公布重点污染源基本信息、污染源监测、总量控制、污染防治、排污费征收、监察执法、行政处罚和环境应急信息,截至目前,共发布相关信息近300余条;五是推进企业环境信息公开。根据国家环保部相关要求,我局及时将相关要求传达部署到各区(县、市)环保部门以及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要求企业加大污染源自行监测频次并进行信息公开,目前已经取得初步成效,共公开监测数据5503个。

  (三)用好载体,完善政务公开形式。

  在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政务公开栏这一公开形式的基础上,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认真创新政务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使政务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一是利用市政府门户网站,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务公开。把网站列为公开信息的重要途径,开设了解环保、政务公开、办事大厅等专栏,将公开信息编制公开目录,逐一上网发布。二是充分利用政务大厅、电子导视牌等,通过印发一次性告知单,为群众提供常年的便利服务,让各职能部门的运作情况置于“阳光”下,防止了“暗箱”操作等问题。三是结合“六●五”环境日”、“六走进”等活动,由领导带队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军营,举办环保法知识辅导班、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表,送环保法宣传及时解决企业和群众的有关环保问题。四是有效发挥广电、报纸等传统媒体的作用,让不同层次的群众通过不同渠道获取信息。我局配合电台行风热线开展了走进直播间活动,接受群众咨询;在电视台开辟专栏,宣传环保工作情况;在报纸及时刊发环保工作动态,让群众能及时了解环保信息。五是积极认真办理“两会”议案、提案,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与代表委员沟通也是我们宣传财税政策、听取意见建议的过程。

  (四)强化监督,狠抓政务公开落实。

  在狠抓内部制约机制的同时,重点以《行政许可法》实施为突破口,抓好外部监督制约机制的完善,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综合进行检查、考评,考评结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严把公开内容和项目关,既防止该公开的不公开,搞半公开、假公开,又防止不该公开的乱公开。采取多种形式,强化监督检查工作,实行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充分发挥政务公开监督员的作用,通过聘请政务公开监督员,定期召开监督员座谈会、听取监督员反映有关情况等形式,为政务公开建言献策。同时,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积极反映公开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

  三、主要问题

  目前,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机构基本健全,内部工作制度已基本建立,公布了《白城市环境保护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和《白城市环境保护局主动公开信息目录》,并依此建立了内部信息传递标准和传输平台。但日常运行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缺乏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公开目录需要经常按照国家环保部和省环保厅的要求进行版块更新,只能外聘专业人员进行,导致部分板块更新不及时。二是信息量较少,部分政务信息从信息形成到信息发布之间的搬送需要严格复核,且我局业务量大,人员偏少,很少有时间报送信息,影响了公开时效。三是企业环保信息公开积极性不高,比如有关企业污染源自行监测(监督性监测)的信息公开工作,往往经多次督促才得以完成,影响公开的效率。

  四、下步工作打算

  新《环境保护法》设置了“环境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专章,这对我局新一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和挑战。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围绕存在的问题和市政府的部署进一步做好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做好信息公开平台搭建,完成门户网站的改造,完善各部门材料报送和门户网站的信息自动转移渠道,保障各类环境信息及时、准确、规范地进行传递。进一步梳理细化各类环境信息,明确公开的责任单位,保证主动公开信息的及时公开。完善白城市环保局政府网站的发布和互动效应,促进公众参与。完善信息公开督查和考核机制,实现真查、真考,督促全市环保系统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将依申请公开作为与公众互动的重要平台进行完善。进一步规范受理、登记、交办、答复的全流程,确保每件依申请公开都有专人进行时效监督,每件依申请公开都由法规处进行法律审核,每件依申请公开均有登记回执和公开内容两次答复,严格依法公开信息,减少行政争议的发生。三是进一步完善重点信息公开内容。加强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加大对环境执法、行政处罚、环境信访、总量减排类信息的公开力度。搭建企业自行监测和监督性监测信息公开平台,督促国控重点企业进行监测信息公开。四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增强保密意识,确实做到依法、高效、准确、安全、全面公开信息。

  

  

  白城市环境保护局

  2015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