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确定了政务公开工作“高标准定位,高起点实施,高层次推进,高质量公开,高力度保障”的工作思路,按照我市环境保护工作计划,围绕“蓝天、清水、净土”三大污染防治攻坚战和中央环保督察等重点工作,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深化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拓展公开渠道,有力地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健全机制,强化政务公开组织领导
(一)建立领导组织。成立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其他人员为成员。由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负总责,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具体抓,严格按照市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要求,抓好工作落实。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组织推动、调动督查各科室按要求开展政务公开日常工作,形成层级负责机制和逐级责任的管理体系。
(二)完善制度机制。按照《2018年全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2018年部门政务公开考评标准》等文件,明确领导组织机构、完善政务公开相关制度,规范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流程。目前,建立完善政务公开激励约束制度;保密审查和属性源头认定、动态调整;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等政务公开各类制度、文件23项,为局政务公开工作打牢制度基础。
(三)落实考核目标。对照公开清单目录及各项考核指标,逐项分解落实,定期对全局政务公开落实情况进行统计和通报,顺利完成各项指标任务。
(四)强化信息公开。落实信息属性源头认定制度,不断完善公文(材料)处理卡。为明确公文属性,重新制定了《生态环境局公文(材料)处理卡》,增加公文属性一栏,确保严格落实信息属性认定制度。
(五)及时清理文件。按照国家、省市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组织专人对历年来(2013-2018)规范性文件及信息进行清理,对清理后保留的文件标清公文属性,确保政府信息利用的准确和有效。
二、取得成效及存在问题
在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的具体指导下,在局机关各科室和直属单位的共同努力下,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呈现出:领导重视、上下联动、措施有力、运作协调的良好局面,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强化了服务意识,方便了人民群众。市委市政府把便民、利民、惠民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提出了明确要求,我局严格实行了首问责任制,在单位一楼设置了公示屏幕,根据业务情况和百姓需求开通了“12369”等环境投诉举报服务热线,最大限度地拓宽了服务渠道、拓展了服务内容,方便了人民群众。
二是强化了时效意识,提高了工作效率。年初以来,我们一直坚持以公开促工作、以时限促时效,以承诺促服务,将工作内容、工作程序、工作环节、工作进程全部公之于众,而且对完成时限做出承诺,促进了行政效率的提升。目前,我局的行政许可事项,按照“能进则进”的原则,全部进入市政务大厅,进厅率100%。我局已成为省内环保系统审批事项最少、审批环节最简、审批时间最短的单位之一。
三是强化了生态环境政务信息报送工作,规范了工作流程。将市委市政府下达的报送任务量化分解到各科室、下属单位,明确信息工作要点,规范信息采集、审核、发布及报送流程,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报送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信息内容提供者的责任,要求机关科室及下属单位对所发布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信息报送前需经本单位领导审核,涉及全局性信息由局分管领导审阅后方可发布,重要信息发布必须经局主要领导同意。
四是强化了企业信息公开,主动公开污染源监控数据。利用“国控重点企业自行监测及监督性监测信息公开平台”,对全市国控重点企业的排污数据实行24小时实时公开,公开数据涵盖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噪声等指标,数据同步上传到省监控平台。
五是强化了责任意识,完善了约束机制。通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全体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得到进一步强化。为确保政务公开扎实有效、群众身边突出环境问题及时得到解决,我局按照市政府领导指示,开通了市级督察长期举报电话,随时受理、随时解决、随时反馈群众信访举报,已累计受理群众诉求242件,完成整改164件,正在整改78件,拓宽了群众诉求、社会监督渠道。
六是强化了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建设,纳入了政府集约化管理平台。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加大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建设和维护力度,完成政府网站与信息公开网整合。根据市政务公开办要求,完善专题专栏建设,做到政务信息全面公开。
七是强化了环保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奠定了信息公开工作基础。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通过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发布各类政务信息、生态环境等相关信息437条。
应该看到,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一是政务公开的社会认知度不够高。对政务公开的宣传工作还不够到位,群众对政务公开的了解和认知还不够全面深入。政务公开的信息量还不够大,覆盖面还不够广,还没有满足社会和公众多方面的需求。二是部分工作人员综合素质不够高。实际工作中一些工作人员在政策把握和工作技能等方面难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不能做到驾轻就熟、得心应手。这些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必须加以克服和并尽快解决。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白城市生态环境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0条。
四、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8年,白城市生态环境局共收到申请行政复议1件,没有诉讼和申诉情况。
五、创新载体,扩大政务公开受众面
(一)组织“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印发了《关于开展“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周活动的方案》,对活动时间、形式、人数、宣传标语等提出了明确具体要求。组织市、县两级环保部门、环保志愿者走上街头开展宣传一条街活动。张贴宣传挂图、标语,发放宣传手册和宣传单。通过宣传周活动的开展,不断提高全民的环保意识,树立了环保部门的良好形象,推动了环保业务工作的全面完成。
(二)督促企业信息公开。督促污染源企业定期在国控重点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公开平台公开污染物排放、厂界噪音、手工监测、设备停运等信息。向污染源企业传达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督促落实好企业信息公开主体责任。
(三)借助主流媒体宣传。借助白城电视台、白城广播电台、《白城日报》、《白城晚报》、白城新闻网等媒体平台的宣传优势,刊登我市“蓝天、清水、净土”三大污染防治攻坚战和中央环保督察等重点工作新闻,及时通报环保督察整改、环境热点难点问题整治、重点案件办理等情况,及时曝光执法检查中的环境污染事件和违法排污企业。
六、下一步打算
根据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我们将遵循“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不断拓展政务公开范围,以政务公开的深入和拓展,满足群众的知情权、扩大群众的参与权,保障群众的监督权,把政务公开工作打造成服务社会的有效载体和联系公众的桥梁。
第一,突出重点,增强政务公开的实效性。我们要把政务公开的重点放在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企业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内容上,放在基层和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以及最容易产生和滋生腐败的事项上,放在“权、钱、人”的管理和使用上,放在科学民主决策和有效监督等关键环节上。要在今年工作的基础上,认真研究所属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并组织实施。要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做好政策咨询解答工作,只要是符合公开规定的政务信息,在接到群众的申请后要及时履行程序予以答复和公开,不能公开的要说明理由,以避免因不公开或公开不及时而造成不良影响,切实保障群众的环境知情权。
第二,完善机制,增强政务公开的长效性。《白城市环保局关于印发局内政务公开各项制度的通知》(白环函〔2018〕99号)是当前和今后我局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依据和遵循,要严格按相关制度要求深度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同时还要积极探索和研究政务公开的长效机制,确保政务公开依法运作,规范运行。
第三,拓宽渠道,增强政务公开的广泛性。下一步我们将加大拓宽政务公开渠道和途径的力度,在传媒的多样性、传递的及时性、传播的广泛性上下功夫,力求使公开内容进一步丰富,公开渠道进一步拓宽,公开范围进一步扩大。在具体工作中我们将坚持“五个”结合,即政务公开与贯彻落实《环保法》和依法行政相结合;政务公开与发展电子政务相结合;政务公开与加强廉政建设相结合;政务公开与转变职能相结合;政务公开与作风大整顿相结合,努力构建倾听民生,反映民意,服务民众的生态环保服务平台,争取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白城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