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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城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05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白城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白城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白城市胜利西路258号;邮编:137000;电话:0436-3322828;传真:0436-3322828)。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安排,对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了梳理、统计和总结,现将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向社会公布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分工

  为持续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落实到位,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白城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研究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定期研究形势任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协调机构,局办公室负责其日常工作运行。2021年6月28日印发《白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白环函〔2021〕40号)到机关各科室(分局)、直属单位,同时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中发布。

  (二)完善制度,确保时效

  健全完善了《白城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管理制度》、《白城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规定工作制度》,定期对信息公开专栏发布的政府信息进行自查。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按照自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前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布。着力提升信息公开意识和业务能力,所有发布的信息切实做到格式规范、分类准确,有效确保信息发布的时效性、有效性、完整性和规范性。

  (三)提高认识,抓好宣传

  将《条例》列入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集中组织局机关各科室人员进行学习培训,落实“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提升工作人员信息公开意识,利用局网站、微博公众号、微信公众号以及单位电子屏幕强化《条例》宣传。

  年初至今,我局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局官方网站发布信息445条,官方微博发布信息410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35条。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1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1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1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问题与不足,主要包括:一是部分信息更新不够及时;二是少数信息中存在表述不规范或链接错误的情况等问题。

  针对存在的问题,一是加强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让政务公开意识深入到每个同志的心里,对属于主动公开的所有信息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和程序进行发布,提高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二是我局将加强信息审核,确保不出现表述不规范或链接错误的情况。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白城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