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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07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白城市住建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部分组成,涵盖2021年白城市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所列数据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白城市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白城市洮北区文化东路95-6号;邮编:137000;电话:0436-3240684;传真0436-3251161;联系人:段英军)。
  一、总体情况
  (一)组织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市住建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落实完善各项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面推进“五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在市住建局政务公开网站公开、更新履职依据、文件和公告类信息、机关简介、权责事项、行政许可和办事服务办理结果、预算决算、政府采购等法定公开信息;公开局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咨询方式和办公地址,方便群众查询和办理业务;公开行政审批事项有关法律依据、办理程序、条件、期限、提交的资料目录等信息;公开行政处罚与行政审批各类政府规范性文件,并随时受理群众对有关政策的咨询;公开各类公告、公示,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全部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公开局年度预算、决算信息,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及时为群众提供信息服务,促进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正规有序开展。
  (二)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2021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0条,其中机构职能类1条;人事管理类2条;财政预决算1条;建议议题提案办理33条,提案办理情况总结1条;综合管理类71条;城市建设类5条;城市管理类8条;村镇建设类11条;房地产市场监管类2条;住房保障类1条;建筑节能科技类8条;建筑管理类13条;安全生产监管类15条;招标管理类1条;工程质量监管类1条;抗震防灾管理类1条;行业发展类1条;行政综合管理类4条。
  进一步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建议提案全部完成。2021年,白城市住建局的建议提案共33件,人大代表建议5件,政协委员提案28件,已按要求和时限全部办结,建议提案办结率为100%,满意率均为100%。
  深入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有关精神,逐步将89项政府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大厅,通过“一窗受理、内部流转、统一出件”的审批方式,使企业和群众进“一个门”、到“一个窗”、办结“一件事”,100%实现“最多跑一次”。
  (三)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各个环节,申请登记、承办、审核、答复等各个流程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执行。2021年我局共收到2条信息,已在规定的工作日内答复了申请人,并获得了申请人满意的回复。
  (四)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2021年局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各类信息及数据532条。其中:概况类信息更新信息2条、政务动态类信息350条、信息公开类更新信息180条。“筑梦白城”微信公众服务平台共推送信息77条,累计关注人数2502人。
  加大“智慧住建建设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平台”推广应用,以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牵引,按照局党组能上网尽上网的要求,积极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网办,不断加强部门间数据共享协同。截至2021年底,“智慧住建建设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平台”经办了97件业务;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归集数据406条;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归集数据140条;积极推进“吉事办”,共完成130件业务;在吉林省政务信息共享网站完成共享信息425条;审批窗口共办理业务1203件,其中:即办件966件,承诺件237件。
  (五)全力做好宣传培训评估考核等基础工作。自《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以来,市住建局利用政务信息公开网站、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全面宣传《条例》内容,落实《条例》普及工作,认真组织学习《条例》,通过专题学习,进一步理清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阐明了公开的原则,有效增强了局机关工作人员的公开意识,对政府信息公开涉及的科室和单位,详细宣传讲解《条例》,严格落实《条例》的各项规定,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
  2021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完善网站信息发布管理机制,不断将制度建设融入办文办会程序,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源头管理,将信息公开具体要求落实到公文、会议办理程序,在文稿起草、会议筹备时确定公开属性,明确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实现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全面。在发文办理的同时应确定公开属性,一是确定文件的公开属性,拟稿科室(单位)负责同志在审核时,对公开属性进行初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办公室在进行政策文字审核时,对公开属性本着“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进行复审;二是严格保密审查,由拟稿科室(单位)进行保密预先审查,由办公室进行保密复审;三是规范公开程序,坚持“谁产生、谁提供、谁负责”原则,做好公文类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四是严肃责任追究,对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不按规定的范围、程序和期限公开政府信息,或违反保密审查程序造成泄密事件的,要对相关科室(单位)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5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理决定数量

行政

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2

0

0

0

0

0

2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大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公开的信息内容和形式还不够完善。目前,我局信息公开的范围界定、流转程序、保密审查、信息更新等都有进一步提升完善的空间,需要进一步统一规范、健全制度,使信息公开工作在各职能科室之间高能高效运作。二是部分工作人员对政务信息公开存在思想重视程度不够、责任意识不强、办理流程不够严谨、答复不规范等问题。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信息共享建设水平有待提高。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规范流程。完善相关制度以促进我局信息公开的范围、渠道、流转程序、保密审查等制度的严格性和规范性。及时完善更新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目录,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效运作,方便公众便捷查询。
  二是继续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落实责任,从严把好政府公开信息的质量关,进一步落实责任到人,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组织人员定期开展专项检查,以检查信息内容完整性、内容规范性及内容更新及时性等方面情况为重点,及时处理整改发现的问题。
  三是继续加强教育培训力度。加大对基层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提升业务水平及政务信息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保证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