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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800013592113G/2025-01246
分  类: 综合管理 ;  通知
发文机关: 白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25年03月13日
标      题: 白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更新工程质量管理监理和质量检测行业专家库的通知
发文字号: 白住建发〔2025〕31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3月17日
索引号: 11220800013592113G/2025-01246 分  类: 综合管理 ;  通知
发文机关: 白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25年03月13日
标  题: 白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更新工程质量管理监理和质量检测行业专家库的通知
发文字号: 白住建发〔2025〕31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3月17日

白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更新工程质量管理监理和质量检测行业专家库的通知

白住建发〔2025〕31号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白城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白城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各监理公司、检测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部门治理体系建设,不断提高治理能力,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以及质量事故和质量问题调查处理工作,充分发挥行业专家作用,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完善工程质量管理、监理和质量检测行业专家库的通知》(吉建质〔2020〕8号)要求,现决定更新我市工程质量管理、监理行业和质量检测行业专家库,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工作范围

  参与全市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监理企业、检测机构等领域的抽查检查、标准化管理示范工地考核评定、质量问题和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

  二、推荐条件

  (一)坚持原则,廉洁自律,有良好的职业操守;

  (二)具有扎实的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行业中有较高的知名度;

  (三)熟悉本专业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

  (四)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应建设类执业注册资格,工程质量管理专家应从事本专业技术管理工作20年以上,其他专家应从事本专业技术管理工作10年以上,具有较高的技术和管理水平,对特殊人才可适当放宽条件;

  (五)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够胜任现场检查工作要求;

  (六)工程质量管理专家应选择建筑、结构、岩土工程、路桥、暖通、电气、钢结构等专业的业内顶尖专家,监理行业专家原则上应为乙级工程监理企业技术负责人或总监,质量检测行业专家原则上应为质量检测机构技术负责人或质量负责人。符合条件的质量监督站监督人员可以申报监理行业、质量检测行业专家和质量标准化考评专家。

  三、申报程序

  由本人自愿申请,并征求所在单位同意,所在单位对上报资料的真实性审核通过后,加盖单位公章后上报。

  四、有关要求

  (一)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到行业专家对加强政府部门治理体系建设、提高治理能力的重要意义,全面采取“监管干部+专家”的管理模式,各推荐单位一定要严格把关,优中选优,将真正符合条件的专家推荐上来。市住建局将对推荐的专家进行综合评价,确定最终入选名单,向社会公布。

  (二)市住建局对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定期更新,原专家库中的专家不用重复申报。

  五、报送材料

  3月15日前将《白城市工程质量管理、监理、质量检测行业专家推荐表》及相关材料,发送到电子邮箱:726716922@qq.com。联系人:任格,联系电话:19304368330。

  特此通知。

  附件:1.白城市工程质量管理、监理、质量检测行业专家推荐表

        2.申报需提供的材料

    白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3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白城市工程质量管理、监理、质量检测行业专家推荐表.xlsx
附件2.申报需提供的材料.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