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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城市农业委员会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5-01-29    点击数:

  根据《白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的通知》(白政办函[2014]58号)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白城市2014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文件精神,现将我委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截至目前,农委在市人民政府网农委公开专栏中,共发布农业信息540条。2014年,新增主动公开政务信息105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党中央、国务院及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在农业和农村方面的政策;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及重大决策,农业自然灾害等重大突发性事件预警、发生及处理情况;单位组织机构、工作职责、办理制度、权利义务、办公地址、联系方式、投诉电话等情况;政行风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的相关制度及履行情况以及人事编制与“三公经费”公开等。

  二、主要工作做法

  (一)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我委领导非常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初主任办公会议专题研究了2014年度市农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工作目标、任务、责任分工、方法步骤、有关要求等进行了安排和部署。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委里新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农委主任张洪波担任,农委副主任韩友、尹永恺、杜耕民、张子杰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和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韩友,成员安立新、王清风、范广为。办公室设在委机关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机关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报送需公开的政府信息,具体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对全委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总结。

  (二)建章立制,强化保障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我委及时制定了《2014年白城市农业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方案》,提出了市农委政府信息公开的建设目标和主要内容。同时完善了《市农委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规范了市农委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时限和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流程步骤及监督途径。

  (三)创建载体,服务公众

  电子政务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窗口,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按时准确公开了相关政府信息。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们通过电子政务网站及时发布相关通知公告,定期更新工作动态,适时更新政策法规,公开了市农委的机构职责、机构设置和领导分工、各科室的负责人及其联系电话,提供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2014年度没有因政务信息公开发生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今年农委先后2次利用白城市电视台 “政行风建设”热线栏目,公布执法热线、联系人、办公地址。解答农民遇到的土地问题、政策法规、农机、种子、化肥、农药以及“三农”工作中的各类与政务公开相关问题。

  (四)切实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学习

  为了加强农委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学习,更好地开展农委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农委主任张洪波先后2次参加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学习,多次组织系统干部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业务,使系统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了更深入的了解,提高了工作的主动性,增强了做好农委部门政务信息工作的责任感,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对推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

  三、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够。目前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是机构职责、领导分工、办理流程、工作动态等,对大量的历史文件、信息、资料的整理、加工还有待梳理和挖掘。

  二是在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方面有待完善。虽然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都在政务网站上予以公布,但在网站上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设置不够明显,查询、检索系统功能还不够强大。

  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运行机制尚不完备,尚未形成通畅的自下而上的政府信息公开流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繁杂系统工程中,部门与部门之间、部门内部的关系尚未理顺,难免会出现政府信息的漏报,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也产生一定的影响。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结合市农委系统的重点工作,在新农村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菜篮子”工程建设等方面内容,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互动性,提高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广泛吸纳群众的建言献策,变“被动”公开信息为信息主动为部门工作服务。

  二是对政府信息进行系统深入的梳理和分类,加快信息更新速度,完善电子政务网站建设,增强网站的查询检索功能,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法、丰富公开形式,为群众提供更多方便快捷的信息公开服务。

  三是将政府信息公开与机关科室文明创建相结合,建立更加完善通畅的信息收集、审核、报送、公开运行流程,以及考核、评议、监督等长效管理办法,奖罚并举、提高工作效率和积极性。

  四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认真研究,正确把握和处理公开与例外、公开与保密之间的关系,确保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公开。

白城市农业委员会

2015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