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白城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涵盖2021年白城市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所列数据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白城市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白城市洮北区文化东路1号;邮编:137000;电话:0436—3225852;传真:0436—3224124;联系人:王曦瑶)。
一、总体情况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政务公开顺利推行。一是为保证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局充分认识政务公开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始终坚持主要领导亲自主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局办公室协调推进的工作机制。按照《白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的通知》建立的《政务“五公开”制度》《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规范性文件审查制度》《清单动态调整公开机制》《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制度》等12项制度,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二是在年初召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扩大会议,主要领导听取了上一年的工作情况汇报,提出存在问题并部署了今年的重点工作。三是将政务公开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明确专人负责,加强对公开工作的宣传培训,保证政务工作正常有序,落实到位并取得成效。做到政务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做到常抓不懈,共同推进。
(二)规范建设,提高政务公开质量。一是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坚持以方便群众,服务社会为原则,持续拓展细化主动公开的具体内容,丰富了政务公开目录的主题分类,除涉及国家机密和政策规定不能公开外,凡可公开的都尽公开,凡应公开的均予以公开。截至目前,2021年共印发了122份文件,属于主动公开的86件,已公开86件,属于不予公开的请示、报告、机关内部流转类文件36件,依申请公开的0件,其中包括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20件。二是严格依照《条例》要求,做好法定公开内容日常维护工作。严格以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全面梳理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及时更新了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等权力配置和办事服务信息;进一步完善了“白城市农业农村局机关简介”,除我局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情况外,对直接管理的18个事业单位的基本情况进行了全面展现。三是加强对历史文件的有效性和规范性进行梳理确认。按照“全量排查,确保准确、格式规范,符合实际、敏感字词、应删尽删,善用搜索,批量撤销”的清理原则,对政务公开基础平台上的新闻类、过程类,机关的内部信息等进行了全面清理。并对历史文件进行了校对和审核,对失效文件进行了标注。
(三)用好载体,完善政务公开形式。在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政务公开栏这一公开形式的基础上,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认真创新政务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使政务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一是利用白城市农业农村局公众号帮助企业及时准确了解和查询政策。先后推送了白城市农业主推品种简介和主推技术要点汇编十五期,制作视频介绍我市“黑土地保护”情况,宣传政务公开条例、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档案法等;二是依托吉林省人民政府网上办事大厅,即“吉事办”,全面公开了办事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常见问题、监督举报方式和网办进度等信息。
(四)强化监督,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结合我局实际,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我局利用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第一时间发布了《关于应对寒潮降温天气影响加强棚室生产管理的紧急通知》《2021年白城市草地贪夜蛾防控预案》《关于进一步加强外来物种入侵防控实施方案》等信息,助力春耕生产的顺利开展。另外在清明节前,还利用微信公众号推送了《致全市广大农机驾驶员的一封信》,号召广大农民自觉维护农机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共筑农机安全坚固防线,共建美好的家园,共创安全、畅通、和谐的农机安全和交通环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对敏感信息的认识不足。审核信息不够严谨,出现错别字或者专有名词使用不当等情况,自查整改不够及时、到位。二是历史信息的主题分类不完全。因历史信息沉积较多,至今还有一些信息的主题未分类。
改进情况:一是我局持续开展政务公开培训工作,加强基层政务公开人员的业务水平。二是强化监督检查。对历史信息进一步梳理规范,修正错别字,统一格式,全面准确分类。三是继续做好日常维护工作,及时准确,注重时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白城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