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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8000135917781/2023-01464
分  类: 农田建设管理 ;  通知
发文机关: 白城市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3年04月03日
标      题: 白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白农字〔2023〕23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4月03日
索引号: 112208000135917781/2023-01464 分  类: 农田建设管理 ;  通知
发文机关: 白城市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3年04月03日
标  题: 白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白农字〔2023〕23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4月03日
白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
质量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白农字〔2023〕23号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专项整治百日行动的通知》和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吉农办建发〔2023〕18号)要求,为进一步强化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工程质量管理各项制度措施,提高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现制定白城市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省农业农村厅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专项整治百日行动精神,聚焦高标准农田建设基础设施,严格落实工程质量管理办法标准和政策要求,对高标准农田在建、待建、已建工程开展全面摸查,坚决防范偷工减料、质量不达标、监理走过场等问题,对摸查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确保工程设施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建成的高标准农田持续发挥效益。
  二、专项整治范围
  在去年全市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排查整改的基础上,重点摸查整治 2019年以来立项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特别是目前正在实施尚未竣工验收的在建项目。
  三、专项整治内容
  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有关规定,重点对在建项目摸查建设材料不达标、隐蔽工程质量差、施工过程不规范、偷工减料、监理工作不到位等关键问题,集中对高标准农田水利设施、田间道路、电力设施、土地平整等工程存在的各项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主要内容包括:
  (一)水利设施质量。重点摸查整治农用井、灌排沟渠(管)、桥涵、水闸、泵站、节水灌溉设备等设施建筑材料不合格、建设质量不达标问题。对已完工项目,重点摸查整治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正常运行,特别是农用井、泵站、节水设施无法正常使用,灌排沟渠(管)跑冒滴漏、淤塞,农涵、农桥等建筑物损毁等问题。
  (二)田间道路质量。重点摸查整治施工质量不合格问题。是否存在路长路宽路厚不达标,路面不平整,硬化道路开裂或损坏,砂石路面层偷工减料等问题。
  (三)电力设施质量。重点摸查整治电力设施设备不合格、缺失、损坏后未及时修复等问题。
  (四)土地平整质量。重点摸查整治施工不规范问题。是否存在田面平整度、梯田修筑标准等不达标,是否存在未执行耕作层剥离再利用规定、破坏土壤耕作层和耕作条件影响正常耕作的问题。
  (五)项目监理质量。重点摸查整治监理不到位问题。监理单位是否采取旁站、巡视等方式全程监理,是否在施工材料进场与检测、关键工序与关键部位施工、隐蔽工程施工与验收等重点环节落实质量监控,是否存在日常监理日志、检查记录等资料不实不全,是否存在发现问题不及时终止、不报告等问题。
  四、专项整治安排
  采取“自查、互查、抽查”相结合形式开展,即:各县(市、区 )农业农村部门自查自检、各市(州)农业农村部门交叉互检、省农业农村厅组成工作组抽查抽检。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对专项整治工作负全责,对上报全国农田建设综合监测监管平台的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的真实性、准确性负总责;市农业农村局对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上报的整治结果进行核验。
  此次专项整治百日行动从3月下旬开始,至6月底结束,共100 天左右,分为5个阶段开展。
  (一)自查自检阶段(3月下旬至4月底)。结合去年拉网式排查结果,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迅速开展自查,重点对所有在建项目开展全面核查,特别是对进场使用的水泥管件、钢材等建筑材料和隐蔽工程开展核查,对发现的问题立查立改,对质量不达标的,要立即停工整改。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要于4月30日前将本地自查自检报告报至市农业农村局。
  (二)抽查互检阶段(3月下旬至6月中旬)。按照省农业农村厅要求,市农业农村局成立以农田建设管理服务中心主任为组长,有关专家和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工作组,深入互检地区开展交叉互检工作,挖深挖实项目工程质量问题。交叉互检要实现县(市、区)全覆盖,且每个县(市、区)要查出1个典型案例。
  (三)通报调度阶段(3月下旬至6月底)。此次专项整治行动 实行“每周调度、每周通报”机制,各县(市、区)以项目为单位建立专项整治台账,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实时更新,于每周一上午报送上一周整治工作进展(见附表),将《专项整治百日行动调度表》EXCEL 和盖章后PDF一并报至市农业农村局,市农业农村局将每周通报1次各县(市、区)工作进展情况。
  (四)督促整改阶段(3月下旬至6月底)。市农业农村局将督促各县(市、区)对发现的问题立查立改,对账销号。对在建工程不能立查立改的,一律停工,整改到位再施工。对已建成项目一时不能完成整改的,要明确整改时限及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对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各县(市、区)要深入分析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方面存在的盲点、堵点、痛点,完善质量管理制度体系,构建长效机制,坚决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出现。
  (五)总结提升阶段(4月中旬和6月底)。市农业农村局将根据专项整治进展情况,总结阶段性成果,交流各县(市、区)工作做法,通报存在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进行全面总结,对问题严重、性质恶劣的工程项目,视情况进行公开通报或系统内通报。
  五、有关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农业农村局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农田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土肥站和环保站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也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专门人员队伍负责专项整治工作。工作中要注意结合去年排查整改工作成果,充分听取项目区群众意见建议,对已经掌握的问题要逐一核实,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向同级党委和政府汇报,确保各项工作要求落实到位。
  (二)压实各方责任。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要及时召开动员部署会议,细化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督导抽查人员,项目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有关人员,要按照分工切实承担相关工作责任,在专项整治各环节做好相应资料留存和签字确认。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要在4月30日前将本地自查报告报至市农业农村局。
  (三)加强技术培训。在省农业农村厅组织培训的基础上,市农业农村部门加强对各县(市、区)一线工作人员的技术培训和政策解读,确保全覆盖。视情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有关人员参加培训,为下一步工作开展提供坚实的技术保障。
  (四)加强舆论引导。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要及时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经验,发掘典型案例,加强媒体宣传和正面引导,为专项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对于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和可能发生的负面舆情,要加强工作预判和舆情监测,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核实处置并以适当形式做好解释说明,避免造成公众误解和不良影响。
  (五)统筹任务落实。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要在落实好专项整治行动各项要求的同时,采取有力措施,加快推进年度建设任务落实,确保今年全市新建高标准农田25.18万亩、改造提升12.41万亩目标任务顺利落地。要坚持进度和质量两手抓、两手硬,落实好农田建设项目管理、质量管理和竣工验收等相关规定,规范项目全流程管理,细化日常监管,加强建后管护,确保建一块成一块。
  附件: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专项整治百日行动调度表
  白城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4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专项整治百日行动调度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