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关于推荐申报第九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代表性项目的通知
白文广旅发〔2023〕33号
各县(市、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洮北区文化和旅游局: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吉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非遗保护工作实际,白城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决定开展第九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申报条件
已列入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并符合下列条件的项目: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
(二)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增强中华民族的文化认同、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和可持续发展有积极作用;
(三)体现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具有较高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
(四)体现文化多样性和中华民族创造力;
(五)制定有具体可行的保护措施和保护规划,保护工作富有成效;
各县市区推荐项目数量不限,同等条件下,要更关注体现大众实践、覆盖面广、民众参与度高的项目和民族地区、边远地区、贫困地区的项目。
二、推荐申报程序
各县(市、区)文化行政部门组织专家对本地区申报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进行筛选、论证、评审,提出拟推荐名单,经县(市、区)级人民政府同意后,报送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三、推荐申报材料
推荐申报项目须提交以下材料:
1.县(市、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出具的申报第九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报告,简要说明本地区申报工作总体情况;
2.《推荐第九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清单》(附件1,一份原件);
3.县人民政府同意申报的函件;
4.《白城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书》(附件2,A4纸单面打印,一式五份)内容包括反映项目内容、历史、特征、价值、存续状况等方面的基本信息,反映项目重要价值和特征的代表性图片、照片,相关申报主体的资质、申报资料授权等证明和承诺书等,要求按格式规范如实填写。(注:附件2的“专家委员会论证专家名单”需不少于五人,如有申报医药类别的项目,专家必须含有一名副高以上职业医师。)
5.申报项目需提供电子版申报视频(MP4格式,时长要求3-5分钟):主要反映项目基本情况、主要特征和重要价值。
6.申报项目需提供十张能够反映该项目特点以及传承人活动的照片(纸质版要求普通A4纸彩色打印,电子版要求JPG版和word版)。
7.其他有助于说明申报项目的必要材料,可根据需要提交(食品、药品制作类项目需提供食品、药品生产许可证,中医诊疗法类项目需提供主要传承人执业医师资格证及主要传承场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等相关证件作为申报辅助材料)。
请各地于2023年10月26日前完成申报工作,电子版推荐材料各地统一用U盘提交或发送指定邮箱,纸质版申报材料邮寄至白城市博物馆非遗办公室。凡不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超过申报时限(以当地邮戳为准)的,一律不予受理,不接受个人单独申报。
四、工作要求
做好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工作具有基础性作用,事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长远发展。各地文广旅局要以对历史和事业负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做好推荐申报各项工作。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充分发挥传承人、传承群体、专家学者和行业协会的积极作用,广泛听取意见,认真遴选推荐申报项目,严控数量,确保质量。
(二)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对项目是否符合推荐申报条件、保护单位是否具备保护资格和能力进行认真审核,确保保护计划的可行性、有效性。
(三)按照相关要求,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做到真实可靠、标准精炼,并确保在规定时限内提交。
(四)推荐申报期间,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应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建议进行认真研究,按照相关程序妥善处理。
联 系 人:张剑秋 陈经纬
联系电话:13634467878 13943648579
电子邮箱:408854717@qq.com
邮寄地址:白城市博物馆
附件:1.第九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清单
2.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书
白城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3年9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