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白城市审计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7-12-27    点击数:

   

     2017年,白城市审计局在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同时,按照市政府政务公开协调办公室的相关要求,不断深化对推行政务公开重要性的认识,始终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建设廉洁、务实、高效政府机关的一项重要举措,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公众”的宗旨,以“阳光审计、廉洁高效”为基本要求,努力创新政务公开的手段和方式,不断拓展政务公开的范围和内容,政务公开的效能和水平有了新的提升。

  一、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全面推开

  一直以来,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政策文件。我局坚持局党委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建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落实专人组织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局干部根据工作职责,坚持办事“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办理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只要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都向社会、群众公开。

  (二)健全机制,落实责任

  一是成立机构,明确责任。我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做到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组织落实、人员落实、责任落实。

  二是完善制度,健全机制。2015年3月,我局建立了《政务公开制度》工作制度,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全局工作重要议事日程,与行政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审计监督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坚持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审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部署工作

  三是强化监督,定期通报。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包括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自上而下的检查与自查相结合、社会监督与群众评议相结合、平时检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等,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在科室的落实到位,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及时进行通报,促进各项工作及时高效公开。

  (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及监督评议工作

  一是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在认真学习《条例》的基础上,对局政府信息进行了细致梳理并按《条例》要求,编制发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并结合《条例》和省、市规定,对公开信息进行编辑、审核、发布,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受理、审核、处理、答复

  二是及时发布、详细公开主动公开信息。对主动公开信息,我局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范围,及时、详细地公开,并依照相关制度和程序严格审核,杜绝虚假或不完整信息的发布。

  三是规范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按照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制度,我局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时进行了处理和公开,树立了审计机关良好的审计和办事形象。

  二、成效明显

  通过全面深入推行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改善了我局政务环境,改进了机关作风,既方便了群众办事,又加强了对权利的约束,有效地促进了审计各项事业协调发展。主要表现在:

  一是促进领导民主决策,增强工作透明度。通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领导决策充分发扬民主,做到重大事项决策反复征求广大干部群众意见,调动了社会各界参与审计事务管理的积极性,提高了机关决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增强了工作的透明度,保障了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是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增强了被监督力度。将工作职责、办事制度、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和办事结果公开化,实现了监督关口前移,使干部的权力和责任时时处在社会的监督之下,使行政活动变得透明,真正做到执政为民、廉洁从政。

  三是促进机关作风转变,提高行政效能建设。通过实行政府信息公开,持之以恒开展“阳光行政、阳光审计”,将审计干部的行政行为、服务态度置于人民群众的广泛监督之中,使广大干部自觉提高自身综合素质,自觉增强履职能力,强化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机关作风明显改观。

  三、今后努力方向

  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政务公开的制度有待完善;二是政府信息目录有待完善;三是部分科室的政务信息公开意识不强,信息更新不够及时;四是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于进一步拓展。

  针对存在问题,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市市政府的部署要求,继续规范内容、完善制度、创新载体、强化监督,深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机制建设,提高政务信息公开的执行力度。继续健全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等工作机制,推动落实政务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保密审查机制和年度报告制度,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评议制度。

  二是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的力度,丰富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的内容。在继续做好已确定公开的公文类信息的同时,不断拓展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逐步扩大公开信息的覆盖面。做好重大决策出台的信息公开工作。

  三是进一步加大指导力度,规范单位的办事公开工作。对单位办事公开工作提出目标和规范性的具体要求。整合单位面向社会的办事项目,方便广大公众办事。

  四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对政务公开事项进行认真梳理,进一步完善各直属单位政府公开目录。按照“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从机构职能、行政决策、行政执法、行政审批、公共服务、法规文件、工作动态等方面对政务公开事项进行详细分类,编制好分类目录,并对应相关类别的公开项目明确公开的形式、时限、范围、程序和责任单位。对按规定必须保密或经审核暂时不宜公开的要予以备案。

  五是加强对业务人员的培训。加强科室人员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使审计干部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和形式,逐步提高审计干部总结归纳审计信息的积极性和能力水平,促进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多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