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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城市安监局2018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9-02-09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白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全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白政办函〔201822号)现公布市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工作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11日起至2018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市安监局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白城市文化东路1号,邮政编码:137000,联系电话:3225450

一、概述

     (一)加强领导,推进政务公开落实 

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营造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良好环境,我局着眼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加强领导,精心实施,使政府信息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成立了局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局党组书记、局长孙晓东任组长,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并明确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明军牵头,指定局办公室为主抓科室,各科室(监察支队)为协办科室,并选派专人负责该项工作,充分保证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切实有效进行。

(二)规范建设,提高政务公开质量

按照公开透明的要求,在政务信息公开上,突出实用性、规范性,我局制定并完善了《白城市安监局政务公开制度制度》、《政务主动公开制度》、《政务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务公开投诉受理制度》、《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政务公开考核和社会评议制度》、《公开年度报告制度8项制度,基本上做到了日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及时公开。

(三)加强学习,提升政务公开水平

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在全局职工大会上对政务公开的原则、内容、形式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部署各业务科室政务公开职责,调整安排工作进度,加强政务公开重要意识传导,突出信息公开审核、发布和备案等日常工作流程和保密审查工作机制等重点,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工作水平和能力。

(四)严格审核,规范政务公开流程

健全审核机制,严把审核环节。每次公开内容在公开前必须经分管领导进行审核,特别重大的应由局主要负责人审核把关,坚持“谁供稿、谁负责”,确保责任到人。明确专人接收、整理群众通过各种渠道反映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反馈给相关科室和部门,并将处理和落实情况予以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有效地促进了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截至目前,我局无一例政府信息公开失密、泄密事件发生,未接到政务公开相关举报、投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等事件。

(五)主动服务,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认真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10周年宣传活动,活动现场,悬挂宣传条幅1幅,发放宣传单1000余份,面对面与群众进行沟通交流,解读政务公开相关政策,接受群众咨询30余人次,12350”安全生产举报电话24小时有人接听,及时处理各类投诉咨询,答复率100%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截止20181231日,在白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专栏共发布各类通知20条,人大代表建议1条,各类报告3条,通告2条,行政处罚决定3条,安全生产预警信息16条。主要公开了白城市安全生产工作动态及工作要求。

  (二)公开形式

市民通过白城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以及白城市安监局网络红页可查阅市安监局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

   三、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及咨询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无申请。

  (二)咨询情况。

  无咨询。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无。

   五、工作人员及收费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配备有信息公开工作管理人员1名,主要负责信息更新维护管理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无。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不足

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信息公开的数量有待进一步增加;三是宣传力度不够大。

  (二)整改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在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细化工作职责,加大工作力度,及时对信息进行更新维护。二是进一步充实互动交流内容,增进公众对我局各项工作的全面了解,积极参与安全生产社会监督和管理。三是进一步强化各项工作制度的落实,构建信息公开工作良性发展机制。

七、下步工作安排

    (一)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促使我局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工作朝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

(二)进一步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照条例,认真清理我局安全生产信息公开事项,查漏补缺,编制更加科学规范的公开目录。

    (三)强化考核,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机关目标考核内容,加大监督考核力度,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应公开未公开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要严肃认真查处。不断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向深入,真正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四)加大宣传,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公告等形式公布安全生产信息,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让群众及时了解,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的作用,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