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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城市教育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04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公布《白城市教育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截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白城市教育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白城市中兴东大路3号;邮编:137000;电话:0436-3212009)。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白城市教育局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聚焦全市“一三三四”高质量发展战略,围绕我市教育系统中心工作,不断提升我市教育系统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积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建设,科学部署,注重落实,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白城市教育局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细化责任,明确分工,落实专人负责统筹、协调、编制、发布信息公开内容。
  (二)坚持做好主动公开。2023年,市教育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0条,全文电子化率100%。主动公开部门文件118条,其中,校园安全5条,民办教育3条,职业教育7条,教育信息化6条,学前教育7条,义务教育96条,普通高中89条,提案答复18条,政府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条。通过白城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发布信息243条,“白城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720条。
  (三)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全面梳理、优化和规范依申请公开流程,健全工作机制,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申请主体、申请和答复程序,缩短办理时限,提高答复效率。2023年度,市教育局共接到依申请公开案件6件,第一时间与申请人取得联系,其中完成答复1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5件,所有案件均未收取任何费用。
  (四)积极做好政府信息管理。市教育局认真贯彻落实《2023年全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落实和信息管理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严格执行公开审核制度,坚持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真正做到“谁起草、谁解读、谁负责”,确保上传的信息资源权威、准确、及时。
  (五)不断优化平台建设。严格依照《条例》要求进行信息内容、形式和保密工作审查,做好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的日常维护,及时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和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完善和优化法定主动公开中履职依据、权责事项、行政许可、政府采购、公务员招考录用等栏目建设。
  (六)持续强化监督保障。市教育局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自查自纠工作,强化监督管理,不断提高市教育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2023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对本部门政府网站、门户网站以及直属单位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开展日常和集中考核,发现问题第一时间整改并纳入考核评议,逐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和不足:2023年,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与上级的要求和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一是直属单位对政务公开工作认识不到位,主动公开意识不强。二是个别信息中有格式不规范、错字、漏字现象。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培训,广泛宣传,扩大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职工对《条例》的知晓度,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二是定期排查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的信息,规范文件发布格式,校准信息内容,确保发布的内容准确、完整。三是继续完善长效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积极做到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务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市教育局共收到涉及教育方面议案18条,其中市人大代表议案3条,政协委员提案15条,其中,涉及青少年法治教育1条,双减工作3条,校园安全2条,学生生涯规划工作1条,网络安全工作1条,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管理工作1条,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1条,职业教育1条,德育工作4条,家庭教育2条,学前教育1条,按照类别责成相关科室对议案进行了认真答复,逐一与代表沟通,代表均表示满意,并及时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对18条议案答复情况进行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