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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城市扶贫开发办公室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15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特向社会公布本办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1月1日起至202012月31日止。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电子版可在白城市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白城市扶贫开发办公室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白城市文化东路1号;邮编:137000;电话:0436-3509076;传真:0436-3509078;联系人:陈圆圆)。

 

一、总体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位推动

为扎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我办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形势任务,监督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为明确了办内各科室的职责任务和信息公开的原则要求,出台《白城市扶贫开发办公室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工作实际,制订《白城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的通知》,对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依申请公开、舆情回应等方面作出规范,促进我办信息公开工作正规有序开展。

(二)强化学习宣传,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运行

今年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的第二年,为扎实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我办在宣传活动之前,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研究活动形式,明确活动目的意义,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对政务公开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对活动具体负责,相关科室选定专人,全程参与活动的组织领导,按照各自的职能和任务分工,认真开展既定的活动内容,使活动有序、深入开展。组织全办干部认真学习宣传《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集中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和《条例》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通过悬挂条幅的形式进行宣传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强化责任落实,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双赢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网站优质规范发展,适时对办内栏目进行更新调整,合理设置、准确分类。严格政府信息发布审核,不断提升信息发布质量,使公开信息格式更规范、内容更严谨、要素更充分、可读性更强。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6条。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细化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和归档要求,对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实行全过程管理,确保依申请事项及时回复。

(四)强化保密管理,确保政府公开信息工作安全开展

为强化政府信息保密管理,我办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机制,按照“谁产生谁公开”的原则,办内各科室分别确定一名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及时准确提供需公开的政府信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作为重要内容列入公文运转程序中,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机制。在公文运转过程中,要求起草人员拟制公文、信息时,必须按照有关要求首先确定所办公文、信息是否涉密,确定不涉密后才决定公开方式;各级领导审核公文、信息时,除对公文内容、公文格式进行审定外,还必须对其是否涉密、能否公开进行严格把关,做到层层把关,风险共担,既防止借口保密而出现该公开的事项不公开或不及时、不全面公开等情况,也防止片面强调公开而发生失泄密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2020年本行政区域(或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总数量(非新闻类、消息类):4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信息上传不够全面;二是公开内容格式不够规范;三是对《条例》的宣传贯彻还不够深入,组织学习培训还没有覆盖全员,个别人员对《条例》的理解掌握还停留于表面。

为此,我办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强化制度保障。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强化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二是我办将严格按照政务公开格式规范上传的文件。三是加强对《条例》的宣传贯彻力度,积极拓展宣传渠道,适时组织全员性的专题培训,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白城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1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