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我局我局按照市政府政务公开协调办公室的要求,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白政办函[2008]16号、白政办发[2009]70号文件精神,扎实开展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 基本情况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周福军同志担任组长,副局长苗凤文同志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担任小组成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由局办公室副主任杨瑞华同志负责。政府信息工作领导小组是本单位政府信息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有人抓、有人落实的协调运行机制。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所需经费纳入年度预算。
(二)多渠道发布,明确分工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主要为白城市政府门户网站,除特殊情况外,公开事项须在审核确定后7个工作日以内发布。指定局办公室为信息具体发布机构,各业务处室提供信息来源,包括法律法规、工作动态、养老和失业保险等方面工作进展等的内容,坚持本局工作动态等信息的及时更新。
(三)制定制度,规范公开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进行,建立科学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严格的制度规范。我局认真对政府信息由近及远进行梳理,及时明确政府信息的公开属性,将政府信息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类,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职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核、报送制度、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评议、责任追究等相关工作制度。信息公开的范围原则上根据《条例》确定,同时,对于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以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事务,本着便民的原则,不涉及秘密事项的尽量公开。
(四)监督检查,落实责任
我局采取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确保信息公开落实到位。日常检查由局办公室负责,办公室每月对信息公开进行统计,并在全局范围内通报。定期检查由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于信息公开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责令查找原因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在拟稿、核稿、签发过程中严格把关,做到安全高效、科学规范,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局编制并公布了《白城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白城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我局信息公开目录分为八类,具体包括:基本概况及职能、领导成员及分工、内设机构及职责、工作规则、规章制度、承诺事项、办公地点及联系方式、政府信息年度公开报告,并依据类别公开内容。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明确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机构,并拟定了详细的受理程序,发布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以方便群众知晓其受理程序、要求、受理机构、受理时间、受理方式,从而方便快捷地为公众提供本单位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局在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做了大量的前期准备和后期完善工作,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深度不够,还有一些文件、信息、资料还有待整理、加工和公开。
(二)便民服务方面还有待完善。虽然我局的政府信息已通过多渠道公布,但还不够完善,查询、检索等系统功能还有待加强。
五、整改措施和下步工作思路
(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信息公开工作是我局一项全新的工作,也是必须长期开展与完善的一项重要工作。因此,必须形成一套与之相适应的管理制度;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建立责任制,积极主动地配合开展此项工作。
(二)加大公开力度,切实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严格按照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除了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公开发布的其他政府信息外,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发布市民急需的社会保险信息、各项优惠政策、办事指南、业务流程等内容,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
(三)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重点是加强对《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等培训,增强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范围的界定能力。
(四)加大宣传力度,促使人民群众更好的认识到自己的权利,充分行使自己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配合政府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白城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二O一O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