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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城市地方志办公室政务新媒体管理制度

  白城市地方志办公室政务新媒体管理制度

  为推进我办政务新媒体规范有序健康发展,按照白城市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白城市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办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所称政务新媒体,是指“方志白城”微信公众号。

  第二条 按照“谁开设、谁主办”的原则,白城市地方志办公室履行政务新媒体的规划建设、组织保障、健康发展、发布审核、安全管理等职责。

  第三条 要强化发布责任,组建专业化的政务信息发布队伍,制定严谨、明确、具体、规范的发布程序,严格把住主题选择、内容设置、稿件组织、审核签发各个关口,确保紧扣新时代脉搏,围绕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积极发声。重大政务信息发布要经我办主要负责同志或分管负责同志签批同意。

  第四条 按照主管主办和属地管理原则,加强与宣传、网信、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接受有关业务指导和宏观管理,共同做好发布引导、舆情应对、网络安全等工作。

  第五条 围绕地方志职能,发布与白城市情、白城市志、白城历史相关内容,传播家乡优秀传统文化,为家乡建设提供“志”力支持。

  第六条 规范政务新媒体建设。集中力量做好一个主账号。加强政务新媒体备案,开设、变更、关停、注销政务新媒体应在3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政务公开主管部门备案。政务新媒体主办单位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变更或注销账号信息,并向社会公告。

  第七条 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严格对内容发布进行审核把关。对发布的内容要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坚持分级分类审核、先审后发,明确审核主体、审核流程。政务新媒体原则上制作发布与我办职责相关的政务信息,不得擅自发布代表个人观点、意见及情绪的言论,不得刊登商业广告或链接商业广告页面。鼓励政务新媒体加工制作原创类政务信息,逐步提高原创比例。发布信息涉及其他单位工作内容的,要提前做好沟通协调。转载发布的,原则上只转载党委和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确定的稿源单位发布的信息。政务新媒体每周更新内容不少于1次。建立值班值守制度,加强日常监测,发现违法有害信息要第一时间处理,发现重大舆情要按程序转送相关部门办理。

  第八条 做好政务新媒体的安全防护。严格执行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保密审查制度和应急预案。加强对账号密码的安全管理,防止账号被盗用或被恶意攻击等安全事件发生。加强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对于泄露后会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信息和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要加强管理,确保不泄露。强化用户信息安全保护,不得违法违规获取超过服务需求的个人信息,不得公开损害用户权益的内容。

  第九条 要加强组织保障。配齐配强工作人员,把政务新媒体发展列为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内容,完善组织协调机制,加大统筹推进力度。

  第十条 要加大教育培训力度。认真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和研讨交流,增强信息编发能力、舆情研判能力、回应引导能力、应急处置能力。积极参加市里举办的政务新媒体管理知识培训,接受指导、协调。

  第十一条 要强化监督管理和评价考核。加强对开设的政务新媒体的常态化监管,按季度组织检查,及时通报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落实整改。配合市政府政务公开主管部门每半年对全市政务新媒体运行情况开展的抽查,每年度对政务新媒体建设、监管等工作开展的考核。

  第十二条 对违反规定发布转载不良或有害信息、破坏网络传播秩序、损害公众权益等突出问题,要严肃问责。

 

 

  白城市地方志办公室

  2020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