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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4-12-31    点击数: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等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现就市住房公积金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条例》于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我中心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全面贯彻《条例》,在加强对《条例》的宣传和学习,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等方面取得了较大的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主任担任组长,副主任担任副组长,小组成员明确各自的工作职责范围,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责任落实到位,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够有组织、有计划、有目标地进行。
  (二)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按照《条例》规定的范围,并结合我中心的工作实际,编制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同时,建立健全了《白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管理办法》、《白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等几项行之有效的制度,从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期限与责任等方面对政务公开工作做出具体规定,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
  (三)健全工作机制。积极探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参照市政府办公室制订的工作制度,制定我中心的各项工作制度。
  (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档案建设。根据相关要求,我中心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材料进行收集整理,使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规范完善。
  (五)学习、宣传和培训《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委、市政府政务公开有关规定,进一步提高对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严格落实《条例》要求,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利用白城市政府网站主动对外、对内公开本部门的政务情况。
  (一)公开主要职责和机构设置。通过多种途径公开我中心的地址、电话等联系方式,以及各内设机构的主要职能、领导成员和工作电话等信息,并在人员调整后及时更新。
  (二)公开相关法规公文。及时公开我中心发布的各类公文以及与我中心职能相关的最新法律法规并提供相关解读。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本年度我中心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我中心未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政务公开工作宣传氛围不够浓厚,要进一步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理解,深入贯彻执行。
  (二)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要进一步加大力度,做到全面、及时、准确。
  (三)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意识不强。
  六、2015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计划
  2015年,我们将按照上级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市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继续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搞好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方式。
  (二)进一步创新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力争信息公开的形式多样化、公开的内容具体化、公开的时间及时化,使之更有利于机关工作朝着规范化、程序化、效率化的方向发展。
  (三)加强学习和培训,进一步提高全局上下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和自觉性。
  (四)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及时更新政务信息,提高信息公开的数量和质量。
 
 
白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