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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09-01-01    点击数:

白城市民委(宗教局)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2008年3月起我委(局)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截至2008年底,我委(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各项工作开展顺利,不断规范公开内容,完善公开形式,健全公开工作机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基本工作情况

    1.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构

    市民委(宗教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由白铁良任组长,何建民、高勇任副组长,成员为马桂花、王凤舞、包海林、王达,负责做好此次编制工作的具体组织、指导和推进工作。确定相应的工作机构,工作机构设在人秘科。

     2.科学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市民委(宗教局)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并于2008年6月上旬在白城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委(局)共发布各类信息33条。从业务角度划分,政策法规信息类14条,业务管理类信息7条,其他信息类12条。从与群众密切关系角度划分,涉及规范性文件14条,涉及与公众密切相关重大事项(宗教方面)7条,其他信息类12条。在全部公开的信息中,在白城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共发布政府信息31条。除在政府网站发布信息外,在市政务大厅二楼也设立了公开查询点,本单位的查询点设在我委(局)办公室,对所需公开的事项及时进行公开。

   2008年,我委(局)未产生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事例,也未有因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引起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发生。

    三、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信息的公开不及时等问题。2009年,我委(局)将按照市政府政务公开协调办公室的要求,做好以下两方面的工作: 一是进一步学习贯彻《条例》,完善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二是鼓励和支持负责政务公开的人员进行业务学习并参加培训,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