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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城市公安局2009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0-01-01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白城市公安机关警务公开工作等相关规定,现将白城市公安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09年,市公安局在做好自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切实担负起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通过建章立制、完善载体、调研督查、开展培训等方式,努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公安机关公开信息,提高公安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推动《条例》以及警务公开工作在我市公安机关全面、正确、有效地贯彻实施。

  市公安局初步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规范体系,狠抓了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一个系统”和指挥中心、信息中心“两大中心”的标准化建设。市局投入77万元完成了市局指挥中心的“三台合一”升级改造,有效提升了高效指挥调度、快速反应处警、综合研判出警能力。筹资80万元完成了市局信息中心建设,大大扩展了全市数据库存储空间,提升了全市公安机关业务系统数据库的整合、开发、利用水平。开展了4期每期90名民警参加的警综平台应用加强班。通过抽查,全市民警计算机“四会”率达到95%以上,警综平台“四熟”率达到90%以上。有力推动了我市公安信息公开的制度化、程序化建设。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对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方式和程序作了进一步的明确和细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是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公开。市局与《人民公安报》建立了热线联系,使我市公安机关能够及时将公安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成果向全国展示。与白城电视台联系沟通开办了《与法同行》公安电视专栏。与《视听导报》合办了白城公安专刊。全市公安宣传部门紧紧围绕全市公安中心工作精心策划组织宣传战役,全力服务各项公安中心工作。共在各级新闻媒体发表稿件1389篇,其中国家级34篇,省级413篇,市级942篇,组织大规模宣传报道 24 次,营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及时报道我市各个时期重大警务活动情况、治安动态、消防知识,提醒群众做好防范工作。市局通过白城广播电台与市民建立热线直播,组织交警、刑警、巡警等窗口单位人员现场接听群众热线2次,回答群众咨询、受理群众投诉,得到群众普遍认可。全市指挥中心系统广泛开展了“警营开放日”、接处警回访活动,听民声,解民意,征求人民群众意见,受到群众普遍欢迎。编发《白城公安信息》217期,《重要警情信息专报》37期,《每周110警情分析》51期,《公安简报》31期,《情况专报》24期。市局被市委评为全市信息工作标兵单位。

  二是通过设立公开栏、公示栏等形式公开。我局设置了警务公开对外大专栏,分为固定栏和活动栏。固定栏内容不定期更新,主要公开出入境、户政、治安等10个业务部门有关业务办理、受理条件、时限、程序;活动栏内容主要公开签证、户政业务办理结果、各个时期重大警务工作和治安情况提示等。出入境、交警等公安窗口单位均在办证大厅设置了警务公示栏,将有关业务和最新的办事结果向群众公开。组织全市公安机关全力开展了服务企业、服务项目、服务投资者、服务群众的“四服务”活动,建立了《公安机关联系重点项目、重点企业、招商引资项目制度》,将全市137家重点企业作为主要联系单位,落实了三级包保责任。出台了10项公开承诺,实行了预约服务、跟踪服务、上门服务,切实提高了服务质量和效果。在户籍、治安、出入境、交通、消防管理等方面不断推出20条便民利企新措施、新举措,服务效能进一步提高。

  三是通过采取举办咨询活动、悬挂宣传横幅、出动宣传车以及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多种形式公开警务工作。制发了《白城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工作制度》。召开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社会治安整治行动”、国庆节、中秋节安保工作新闻发布会4次,不断密切了警民关系。在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全市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以大走访活动为载体,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便民利民三十条措施,内容主要涉及户籍、出入境、交管、消防等主要公安业务。各州、市、地、县公安机关也结合当地实际,推出了自己的便民措施。为了更好地同公众交流互动,我们还在省、市、县三级建立了“领导接待日”制度、“入户下访”制度和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委员提案的“走访”、“回访”制度,受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各界群众的普遍好评。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

  2009年度,市公安局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和接受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

  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2009年,市公安局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产生行政复议案件;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09年,白城市公安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公开的意识及内容需要进一步提高。

  二是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深化。

  三是长效工作机制建设需要进一步完善。

  为此,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积极改进:

  一是充实公开内容。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信息。将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执法依据、办事程序和相关政府信息作为重点,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同时,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网上交流相结合,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公安信息的梳理,充分征求公众意见,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对各项工作的促进作用,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二是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方便公众获取公安信息。加强公安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规范和工作规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监督保障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依法开展,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三是拓展公开形式。进一步发挥新闻发布会、各大媒体和网上宣传作用。抓好本单位互联网站以及市政府门户网站的对外信息公开工作,完善网上办事功能,逐步建立统一高效的公安信息公开平台;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四是建设长效工作机制。建立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等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确保公安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信息公开工作。针对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总结积累经验,有针对性地改进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白城市公安局

 2010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