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白城市公安机关警务公开工作等相关规定,现将白城市公安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0年,市公安局在做好自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切实担负起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通过建章立制、完善载体、调研督查、开展培训等方式,努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公安机关公开信息,提高公安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推动《条例》以及警务公开工作在我市公安机关全面、正确、有效地贯彻实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是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公开。市局与《人民公安报》建立了热线联系,使我市公安机关能够及时将公安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成果向全国展示。与白城电视台联系沟通开办了《与法同行》公安电视专栏。与《视听导报》合办了白城公安专刊。全市公安宣传部门紧紧围绕全市公安中心工作精心策划组织宣传战役,全力服务各项公安中心工作。共在各级新闻媒体发表稿件1389篇,其中国家级34篇,省级413篇,市级942篇,组织大规模宣传报道 24 次,营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及时报道我市各个时期重大警务活动情况、治安动态、消防知识,提醒群众做好防范工作。市局通过白城广播电台与市民建立热线直播,组织交警、刑警、巡警等窗口单位人员现场接听群众热线2次,回答群众咨询、受理群众投诉,得到群众普遍认可。全市指挥中心系统广泛开展了“警营开放日”、接处警回访活动,听民声,解民意,征求人民群众意见,受到群众普遍欢迎。编发《白城公安信息》217期,《重要警情信息专报》37期,《每周110警情分析》51期,《公安简报》31期,《情况专报》24期。
二是通过政府网站、设立公开栏、公示栏等形式公开。我局对涉及治安、户政、出入境、网警、消防、交警、禁毒、经文保等部门30项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规范,规范了项目名称、申报材料、审批流程、审批时限、审批依据、收费标准、办公电话,录入政府信息网站,方便群众知晓。同时将白城市公安局机构设置、职能,《白城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白城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白城市公安消防支队信息公开目录》、《白城市公安消防支队信息公开指南》等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录入政府信息网,向社会公开。设置了警务公开对外宣传栏,分为固定栏和活动栏。固定栏内容不定期更新,主要公开出入境、户政、治安等10个业务部门有关业务办理、受理条件、时限、程序;活动栏内容主要公开签证、户政业务办理结果、各个时期重大警务工作和治安情况提示等。出入境、交警、行政审批办公室等公安窗口单位均在办证大厅粘贴、悬挂审批所需手续及流程。组织全市公安机关全力开展了服务企业、服务项目、服务投资者、服务群众的“四服务”活动,制定出台了《白城市公安机关服务企业发展二十条措施》,建立了《公安机关联系重点项目、重点企业、招商引资项目制度》,将全市137家重点企业作为主要联系单位,落实了三级包保责任。出台了10项公开承诺,实行了预约服务、跟踪服务、上门服务,切实提高了服务质量和效果。
三是通过采取举办咨询活动、悬挂宣传横幅、出动宣传车以及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多种形式公开警务工作。制发了《白城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工作制度》。召开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社会治安整治行动”、国庆节、中秋节安保工作新闻发布会4次,不断密切了警民关系。在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全市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以“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为载体,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意见、建议。针对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办理户口审批手续多,审批时限长等问题,集中进行了整改。各州、市、地、县公安机关也结合当地实际,推出了自己的便民措施。为了更好地同公众交流互动,还在省、市、县三级建立了“领导接待日”制度、“入户下访”制度和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委员提案的“走访”、“回访”制度,受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各界群众的普遍好评。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
2010年度,市公安局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和接受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
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2010年,市公安局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产生行政复议案件;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0年,白城市公安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组织领导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公开的意识需要进一步提高;三是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深化;四是长效工作机制建设需要进一步完善。为此,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积极改进:
一是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为此,市局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为分管行政审批工作的副局长为组长,办公室、法制、行政审批办公室
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具体由行政审批办公室牵头负责,每一个季度调度一次,由办公室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由法制支队对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核把关,行政审批办公室录入政府信息网,在政务大厅建立政府信息查询点,方便群众查询。
二是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方便公众获取公安信息。加强公安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规范和工作规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监督保障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依法开展,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三是拓展公开形式。进一步发挥新闻发布会、各大媒体和网上宣传作用。抓好本单位互联网站以及市政府门户网站的对外信息公开工作,完善网上办事功能,逐步建立统一高效的公安信息公开平台;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四是建设长效工作机制。建立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等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确保公安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信息公开工作。针对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总结积累经验,有针对性地改进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白城市公安局
2011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