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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城市公安局2012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3-01-16    点击数:

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实施以来,白城市公安局以努力实现公安工作亲民、便民、利民为目标,立足工作职能,在信息公开的内容、载体和程序等方面大力开展规范化建设,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我局2012年政务公开工作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公开内容

今年以来,我局重点围绕以下几方面开展了政务公开工作:1、宏观基本信息。这主要包括全局年初工作计划、年终工作总结,领导班子变动情况、机构设置情况,全局大事计,基本统计信息,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项目和程序,法律法规条文等。2、非涉密文件。我局规定,凡是全局不管哪个科室产生的非涉密文件一律公开,以便公众查阅。3、办事信息。我局要求,各科室对当事人涉及公安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依据、申请条件、申报材料、审批程序、审批时限、数量限制、办公地点及联系电话及温馨提示进行信息公开,实现了网上投诉、网上答复、网上公开、网上查询的目标,有力地方便了群众,维护了社会稳定。4、动态信息。对每天产生的领导活动类信息、新闻类信息、简报类信息及时公开。

二、提供直接咨询服务平台

对前来咨询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情况的群众,以及电话、信函咨询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情况的群众,由我局工作人员专门接待、收阅并解答相关咨询,做到专人受理答复、一站式服务。

三、完善教育培训机制

市公安局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专门指定由市局信息通讯处负责开展培训工作,在工作开展之初,专门抽调人员,认真编制了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使此项工作得到良好起步;在近三年来,我局从发文到培训,从研究到实践,局领导都积极支持,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空白走向全员参与。在开展培训工作时,我局培训的对象由过去侧重信息员培训向全员培训转变,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全系统队伍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与业务培训、岗位练兵活动同考核、同奖惩。通过网络培训、以会代训、座谈讨论等形式多样的培训,进一步提升了全体干警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和工作水平。

四、完善工作运行机制

在征求有关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出台了《白城市公安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试行)》,对各科室信息公开的内容、方式,特别是程序进行了规定。规定,各科室在信息公开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均应进行保密审查,处理好政府信息公开与保守秘密的关系,既要保障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能够顺利公开,又要确保不应公开的政府信息不被公开。

五、完善督查考评机制

对全局政府信息公开的信息逐条进行检查,指出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确保了信息发布的准确、及时、规范、完整。在此基础上,市局每月形成信息发布报表和每年形成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白城市公安局

 2013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