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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城市公安局2016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7-02-20    点击数:

    2016年,白城市公安局继续以努力实现公安工作亲民、便民、利民为目标,立足工作职能,在信息公开的内容、载体和程序等方面大力开展规范化建设,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继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进一步扩大公安机关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范围,深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全面、及时、准确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力度,增强主动性、权威性和实效性,在增强行政透明度、提升公共信息服务水平方面有新提高。凡是符合规定应该公开、能够公开的事项,都应及时、全面、主动公开。初步形成一套公安机关政府信息资源目录编制规范,公开一批社会迫切需要的公安机关政府信息资源

    二、继续扩大公开范围

   (一)宏观基本信息。这主要包括全局年初工作计划、年终工作总结,领导班子变动情况、机构设置情况,全局大事计,基本统计信息,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项目和程序,法律法规条文等。

   (二)非涉密文件。凡是全局不管哪个科室产生的非涉密文件一律公开,以便公众查阅。

   (三)办事信息。各科室对当事人涉及公安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依据、申请条件、申报材料、审批程序、审批时限、数量限制、办公地点及联系电话及温馨提示进行信息公开,实现网上投诉、网上答复、网上公开、网上查询的目标,有力地方便了群众,维护了社会稳定。

   (四)动态信息。对每天产生的领导活动类信息、新闻类信息、简报类信息及时公开。

   (五)提供直接咨询服务平台。对前来咨询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情况的群众,以及电话、信函咨询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情况的群众,由我局工作人员专门接待、收阅并解答相关咨询,做到专人受理答复、一站式服务。

    三、完善工作运行机制

    强化基础性工作建设,市局各部门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基本制度和常态性要求融入各项工作中,强化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民警的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不断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计划除特殊部门之外的其他所有部门都要将每日的工作动态进行公开,每个部门设置专门的信息报送员,对当日的工作动态一天一报送,各部门在信息公开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均应进行保密审查,处理好政府信息公开与保守秘密的关系,既要保障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能够顺利公开,又要确保不应公开的政府信息不被公开。

2017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