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修订完善内控制度工作的通知
白司发〔2023〕31号
强戒所、各直属事业单位、各分局、机关各(科)室:
为更好的保障司法行政各项工作有力开展,积极规范局机关和所属各单位履职行为,全面加强对所有业务及关联活动事前、事中、事后的审查、监督,有效预防腐败,发挥保护作用,使内控制度在单位业务活动、重大决策过程中全覆盖实施,逐步提高内部控制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发展,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工作基本指引》要求,并结合工作实际,对白城市司法局内控制度工作进一步修订完善,望严格执行。
一、调整领导小组
内部控制实施领导小组
组 长:付秀杰 孙海波
副组长:王嗣玉、尹光惠、孙 冕、张海征、史正飞
成 员:方玉军、王 淑、马翔宇、褚文伟、许海军、纪兴国、于洪利、赵晶岩、纪 强、余 春、何玉川、于 雷、杨 静、刘程程、付俊侠、荣家驹、王继锋、周晓慧、田洪印、刘聚平、王 强、张 岩
其主要职责:负责研究审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协调解决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中的有关事项。
二、完善内部控制工作办公室
领导小组下设“内部控制工作办公室”,设在单位办公室,其成员名单:
主 任:王嗣玉 孙 冕
副主任:方玉军、许海军、马翔宇
成 员:褚文伟、纪兴国、于洪利、胡宝珠、鞠 玥、司 维
其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协调单位内部控制日常工作。
2.研究提出单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方案或规划。
3.研究提出单位内部跨科室的重大决策、重大风险、重大事件和重要业务流程的内部控制工作方案。
4.组织协调单位内部跨科室的重大风险评估工作。
5.研究提出风险管理策略和跨科室的重大风险管理解决方案,并负责方案的组织实施和对风险的日常监控。
6.组织协调相关科室或岗位落实内部控制的整改计划和措施。
7.督促、指导局机关、强戒所、各直属事业单位、各分局内控制度建立、有效实施情况,及时向局领导班子会、局党组会汇报工作开展中遇到的问题及取得的成效。
8.组织协调单位内部控制的其他有关工作。
市强戒所、各直属事业单位、各分局、各科(室)要配合有关部门工作,积极参与单位内控制度体系的建立,认真执行单位内部控制管理制度,落实内部控制的相关要求,加强对本部门实施内部控制的日常监控。
附件:1.白城市司法局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2.白城市司法局公务车辆管理办法
白城市司法局
2023年8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