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关于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实施方案》的要求,本着稳步推进、逐步规范、注重实效的原则,切实落实工作措施,完善工作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现将我局2008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
市水利局党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强化行政权力监督、扩大工作透明度、优化发展软环境的有效措施。为加强对水利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我局于2008年3月10日成立了由局党委书记、局长张世博任组长,分管副局长黄丽娜任副组长,基层各单位负责人及机关各科(室、站)长为成员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了成员科室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责。局行政办公室负责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行政审批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咨询和发布;法规科承办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应诉事宜;纪检办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考核,受理对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投诉。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建立健全,为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证。
(二)科学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
按照白城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编制工作要求,结合水利部门的工作实际,我局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工作。为保证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格式达到规范要求,我局派两名人员参加了市政府举办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培训班。在清理政府信息时,首先组织基层各单位和机关各科室对政府信息进行清理,再由办公室进行筛选、补充和修订;在进行信息类目编排时,严格按照上报信息格式要求进行编排。经过认真细致的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向市政府政务公开协调办公室报送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工作。此间,我局在市政府政务公开协调办的指导下,通过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多次对信息目录进行调整、充实和完善。最后,经市政府政务公开协调办公室审批后完成录入。
(三)逐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我局研究制定并逐步完善了《白城市水利局政务公开工作规定》、《白城市水利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白城市水利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白城市水利局关于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行为的责任追究制度》、《白城市水利局首问负责制度》、《白城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多项制度,从政府信息公开的原则、公开的范围、公开的形式、组织领导、监督考核等方面做出了比较详细的规定,并得到严格遵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公开的数量
2008年,我局向社会公开各类信息43 条,其中,概况信息5条;规章制度7条;政策法规23条;政务动态3条;行政权利4条;行政事业性收费1条。
(二)公开的内容
1、法定公开的信息:防汛抗旱、水利建设规划、办理本部门承担的行政审批和社会服务事项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本部门印发的行业文件、相关配套的制度措施和所依据的法规政策,本部门重大工作部署和动态信息;行业内承诺办理的事项项目名称、主要内容、完成时限、责任单位等。
2、主动公开的信息:(1)机构职能。包括部门基本概况及其职能、领导成员及其工作分工、机关内设机构及主要职责、直属事业单位及职责等。(2)部门内部工作规则、制度。包括党委会议制度、局长办公会议例会制度、文件和内部资料传阅制度、公文运行制度及规则、协调工作制度、督查工作制度、请示报告制度、廉政制度、接待制度、信访制度、保密制度及其它各项规章制度等。水利中、长期发展计划、规划;水利专项发展计划、规划等。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申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收费为零,减免金额为零。
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08年,我局虽然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有:一是由于信息公开工作刚起步,面向社会宣传力度还不够。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
(二)改进措施
一是要加强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多种媒体和宣传渠道发布公开信息,更好地服务群众,服务社会。二是要逐步扩大公开内容。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坚持把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作为重点,加大公开力度,增强工作透明度,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三是要努力规范工作流程。要进一步梳理本系统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白城市水利局
2009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