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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城市水利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9-03-10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白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政务公开考评工作的通知》(白政办函〔2018〕72号)、《白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全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白政办函〔2018〕22号)文件要求,现将白城市水利局2018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2018年度,我局认真履行职责,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和市政府有关规定,紧密结合水利工作任务,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全年工作重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突出政务公开重点,提高政务公开水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推进,有力地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同时,认真做好回应解读,关注热点难点,及时回复各种咨询。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抓队伍建设、抓措施落实。成立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相关分工及职责,局办公室作为具体牵头科(室),其他各相关科(室)负责落实具体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内部管理。进一步规范政务信息采集、发布和备案制度,加强政务公开信息员队伍建设,严格专人负责制,确保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三是加强对政务公开信息发布的检查督促,严格控制信息准确性。按照信息类别、审核流程及要求进行发布。四是认真做好公开信息维护工作。根据市政府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及时增加、更新信息内容,确保信息发布的准确性、时效性。

  二、主动公开情况

  公开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的主体、范围、程序等信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数214条。我局及时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政府网站上作出了实时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的事项。

  四、不予公开情况

  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我局均未公开。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收取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费用。

  六、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8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差距。一是部分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不能及时主动提供和发布信息;二是公开质量还不够高;三是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还有待加强,社会公众对水利局的职能和作用认识还不够深,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还不够强。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改正措施

  今后我局将加大工作力度,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水平。继续加强全体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促使广大干部进一步领会和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二是加强宣传,提高公众对信息公开的知晓率。明确工作职责,强化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宣传,提高群众对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在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内,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做好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充分利用好政府网站这一平台,实现政务信息公开化,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努力提高机关行政效能和公信力,为公众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三是督促检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消除网络泄密隐患。加强门户网站的日 常保密监督管理,进一步严肃纪律,对本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确保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同时,虚心接受服务对象的监督,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我局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制度,按照国家和省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以强化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完善平台建设等方面为着力点,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围绕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只跑一次”目标,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和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

白城市水利局

2019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