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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城市水利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20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白城市水利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涵盖2020年白城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所列数据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如对要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白城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白城市洮北区幸福南大街26号;邮编:137000;电话:0436-3352366; 传真0436-3352367;联系人:李长义)
  一、总体情况
  2020年,白城市水利局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不断健全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以强化组织领导、加大公开力度、拓展公开渠道、规范公开流程和加强政策解读为重点,扎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按照《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白政公组办〔2020〕6号)等文件要求,紧紧围绕政务公开重点,及时准确地公布各类政务信息。现将工作报告如下: 
  (一)组织推动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在工作中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制机制建设,市水利局于2020年5月份,对政务公开及政府信息工作领导小组及时进行了调整,由局长任组长,综合科科长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制度落实情况等工作,督促按照方案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的范围和程序,并做好材料送交、公开信息保密审查,信息更新发布等工作;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按照《吉林省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重点任务分工》及《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的要求,市水利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0年9月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公布了《白城市水利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明确重点任务,落实责任科室及负责人,有效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将信息公开工作逐步细化、精确化。并积极开展培训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的重要内容来抓,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示范促学作用。 
  (二)积极全面公开政府信息。今年升级后的政务信息公开平台新增设了法定主动公开专栏,按照我局的实际工作情况,主动公开了“履职依据”“文件、公告类信息”“机关简介”“权责信息”“行政许可和办事服务办理结果”“行政处罚”“公务员招考录用”以及“其他信息”几项对应主题,对水利局各项工作所依据的国家法规政策及时进行了更新,对水利局的符合公开条件的文件、机构职能等进行了全面公开,其他主题对应的链接也做到了及时准确更新上传。 
  (三)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在处理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严格按照《条例》要求,明确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工作机构,公开咨询电话和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按照统一的工作流程和受理文书,依法有序地开展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2020年全年我局无依申请公开受理工作。 
  (四)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白城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建设依托于白城市人民政府网站,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第一平台。在平台建设方面,紧跟市政务公开办调整步伐,及时更新调整公开主题及公开数据。在充分发挥网站第一平台作用的同时,与白城市水利局官网相互链接,相辅相成。对于已公开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重要政务信息,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已在白城市水利局官网的政策法规栏目里随时更新。2020年我局未起草相关政策性文件。本年度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数120条(其中文件68份,公示7份,制度37份,履职依据8份),切实做到了及时公开、及时进行动态调整更新。在水利局官网共公布了14条政策法规信息,17条政策解读信息,13条互动交流网上咨询投诉回复。整理形成了市水利局制度文件汇编(共38项),并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栏目及市水利局官网对外公开。 
  (五)稳步推进监督保障工作落地落实。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力度,加强宣传和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工作,制定了《白城市水利局政务公开制度》《规范性文件审查制度》《白城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考核制度》《白城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评议制度》《白城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白城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栏内容保障机制》《白城市水利局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考核检查监督制度,保证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6

  -14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2

  2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3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2020年本行政区域(或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总数量(非新闻类、消息类):12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发布的规范性需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公开的形式要更趋于多样化。三是信息公开的政策实施有待进一步加强

   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的文字大小、间距等要求的规范化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统筹规划逐步按要求完善已公开文件的规范性、统一性。二是进一步完善公开的多样化不仅要充分用好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各项信息工作,更要与水利局官网、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联合,创新政务公开的多元化,丰富政务信息公开的门户和服务渠道,形成互相连通,相辅相成的桥梁架构模式三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新完善的部分要跟进补充和落实。对于新政策、新程序、新要求要进一步弄懂弄清,按规定逐一完善,按照重点任务分工与负责科室协同配合,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高效、有序的完成。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白城市水利局

  202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