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市政府的有关要求,现将市财政局2016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概述
2016年,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国务院有关文件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依法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大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扩大主动公开范围,认真办理各类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加强机构制度建设,拓展公开渠道,政府信息公开取得了新成效。
1、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根据《2016年全市政务公开要点的通知》要求,市财政局公开了财政资金相关信息,主要包括财政预决算情况、三公经费预算情况等。
2、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落实情况公开。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市财政局着重抓好党建、老城改造、PPP、扶贫等重点工作,并及时公开相关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市财政局通过政务信息网站公开政务信息24条。内容涉及党建、扶贫、PPP项目、预决算信息及市财政局日常工作开展情况等。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市财政局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条,内容为政府性债务问题,已予以答复并取得申请人认可;答复率100%。
四、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6年,我局尚未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诉讼和申诉情况。
五、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费用情况
2016年市财政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未收费。
六、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公开信息数量不足;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不够;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大工作力度,增加信息公开数量,深化财政资金等财政相关内容公开,把信息公开工作在局内常态化;二是加强筛选和管理,提高公开信息的质量,在深度和广度上下功夫。
七、下步工作安排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精神。夯实基础,落实责任,明确任务,加大工作力度,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按照《意见》要求,根据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进一步抓好我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增强公开实效。
三是深化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扎实推进政府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促进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是做好局内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分管领导认真抓落实,各科室、单位定期报送,增加数量,提高质量,全力做好信息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