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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城市财政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19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白城市财政局现公布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1日至202312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白城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白城市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白城市幸福南大街9号;邮编:137000;电话:0436-3322048;传真:0436-3322048;电子邮箱:baichengcaizheng@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市财政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通过白城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发布财政预决算、地方财政收支、地方政府债务、政府采购、绩效管理情况等财政数据信息43条。认真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和回应工作,不断增强财政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影响力。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落实的组织推进体系。坚持“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审批表》由部门分管领导、信息公开审核部门和保密办审核签字,重要的信息需主要领导签字。

  (二)规范发布信息。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网上公开的各项内容,主动及时地对信息进行分类、整理、界定、公开。从实际工作出发,突出财政工作政务公开的重点,积极配合政府信息办政务信息网上运行工作,特别是推进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方面。

  (三)强化监督管理。将政务信息发布的规范化作为常态工作扎实推进,从初审、上报、审核到上传网站,一事一审,先审后发,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监督检查制度、发布登记制度等,用制度规范政务公开的各个环节,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工作机制,加强督促检查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8743万元(市直7484)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2

  0

  0

  0

  0

  0

  1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2

  0

  0

  0

  0

  0

  1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内容的深度与广度有待进一步优化。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队伍专业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

  一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的统计、归类、存档工作、信息公开规范化工作,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

  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队伍专业能力培训,强化学习,提升技能,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培训,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服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