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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城市财政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6-01-28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白城市财政局现公布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1月1日至202512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白城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白城市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白城市幸福南大街9号;邮编:137000;电话:0436-3322048;传真:0436-3322048;电子邮箱:baichengcaizheng@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市财政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以白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作为主要平台,积极推动财政领域政府信息的全面、规范公开。全年通过网站主动公开财政预决算、地方财政收支情况、政府债务信息、政府采购公告及全过程信息、绩效管理结果等各类财政信息共20条,内容涵盖多项社会关注度高、与民生密切相关的财政数据和工作进展。在做好主动公开的同时,我局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依法依规及时处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确保答复规范、流程清晰。积极开展重要财政政策的解读和回应工作,通过发布解读材料等形式,增强政策透明度和公众获得感,切实提升财政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与社会影响力。

  (一)强化组织领导。局党组始终将政务公开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部署、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的责任体系,建立起严密有序、协调高效的组织推进机制。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审核制度,全面落实“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原则,所有拟公开信息均须填写《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审批表》,重大敏感信息或涉及全局性的重要数据一律报请局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审定签批,从源头上保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二)规范信息发布管理。结合财政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政府信息网上公开的内容标准与格式要求,明确各类财政信息的公开属性、公开时限和发布渠道,确保信息主动、及时、准确公开。加强对信息的分类、整理和界定,突出财政预决算、政府采购、民生项目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推动公开内容覆盖财政运行全过程。积极与市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科沟通协作,配合推进统一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持续加大财政信息公开力度,提升财政管理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

  (三)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将政务信息发布规范化作为日常工作持续推进,不断优化信息从初审、报送、复核到网站上传发布的全流程管理,严格落实“一事一审、先审后发”制度,严禁未经审核的信息直接上网。持续完善政务公开各个环节的运作机制,着力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加强日常监督和定期检查,推动全局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持续提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市本级8179万元(市直7316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4

  0

  0

  0

  0

  0

  2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3

  0

  0

  0

  0

  0

  2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5年,白城市财政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虽取得阶段性进展,但对比更高标准和工作要求,仍存在一些短板与不足,具体表现为:

  一是主动公开意识需加强,部分科室未能完全从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法治政府的政治高度来理解和推进政务公开;二是信息公开质量与实效需提升,重要政策信息的发布及解读工作仍需加大力度;三是业务培训不足,部分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的内容理解及系统操作存在不透彻、不熟练的情况。

  (二)改进情况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与结果导向相结合,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提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效能。一是增强信息发布实效,利用数据、图表、图文等多元方式,重点强化财政政策的解读与发布,提升公众对财政政策的关注度和认知度;二是落实信息公开主体责任,严格按照“三定”规定及权责清单,将公开任务细化分配到具体科室,确保内容全面准确、定位明确、责任到位;三是提升业务能力,积极组织并参与政府信息公开专题培训,持续提高全局工作的规范化与专业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此件公开发布) 

  白城市财政局

  2026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