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基础教育精品课”
遴选工作的通知
白教文字〔2022〕66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中小学: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基础教育精品课”遴选工作的通知》要求,拟在全市遴选“基础教育精品课”(以下简称精品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与人员
全市所有具备网络和多媒体教学条件的中小学校(包括小学、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完全中学、普通高中、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各年级、各学科教师,均可自愿参加。
二、质量要求
本年度活动可传课教材版本、具体学科以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以下简称智慧教育平台,网址 https://bas ic.smartedu.cn)“精品课遴选”模块所列的“传课目录”为准。精品课以微课形式呈现,包括微课视频、教学设计、学习任务单、课件、作业练习和必要的实验演示,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一)坚持正确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尊重教育规律,体现素质教育导向,在意识形态、民族宗教、领土国界等关键问题上不能有偏差。
(二)确保科学严谨。严格依据国家课程标准和2022年秋季学期前最新修订的教材,保证学科知识内容和授课语言的科学准确,保证情境素材的真实性、适切性和权威性。
(三)突出课堂实效。体现新课程标准要求和学科教学改革方向,充分考虑学科性质和不同学段学生学习特点,有效解决课堂教学的重点、难点问题,注重发挥学科德育功能和综合育人功能。
(四)注重制作规范。教学目标明确、教学过程完整、教学资源充足、摄制技术规范制作要求(见附件1),语言、文字、符号、单位等使用要符合规范,精品课(除外语课程外)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不得有任何广告。
(五)保证内容原创。精品课必须是教师本人教学实践中所积累的典型教学成果,不得冒名顶替,严禁抄袭,引用资料须注明出处和原作者。
三、遴选程序
(一)申报推荐。教师总结个人教学实践成果,凝练教学经验和方法,学习借鉴智慧教育平台相应课程教学资源,对照平台课程节点编号(已有精品课的课程节点不再开放),确定自己拟讲授的具体内容,自主设计微课并向学校提出申报。学校择优向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推荐(市直各中小学自行初选环节)。
(二)县级遴选。县级教育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和优秀教师, 对学校推荐的微课设计进行初选,组织相关教师试讲,在此基础上确定初步人选,并按照精品课制作要求(附件1)摄制微课视频。10月13日前,各县(市、区)初选25个作品,市直各中小学初选3—5个作品,由教师本人将微课视频及其他资源统一上传至智慧教育平台(上传具体操作详见附件3)。各县(市、区)精品课管理员账号自行注册,由县(区)级超级管理员下发激活码激活相关权限,详细注册及激活步骤参考2022年基础教育精品课操作指南管理员工作篇(附件3)。
(三)市级遴选。10月14日至10月19日白城市教育局组织专家遴选确定市级精品课。10月20日前,由白城市教育信息中心在智慧教育平台,将市级精品课推荐至省教育厅。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实施。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总结2021年精品课遴选工作经验,制定本地2022年精品课遴选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电教、装备、教研等部门的作用,形成工作合力。要坚决克服形式主义,防止影响正常课堂教学工作,避免增加学生和教师的负担。对遴选工作提供全过程的教学指导、技术支持、运维服务和经费保障,对获得部级、省级、市级精品课的教师以适当方式予以鼓励。
(二)严格程序标准。要规范遴选程序,严格把握质量要求和2022年部级精品课评价指标(附件2),坚持公开透明,保障公平公正。相关操作指南和模板可通过智慧教育平台进行访问并下载。
(三)强化推广应用。部级精品课将作为智慧教育平台优质课程资源,供广大师生学习使用。教育部门可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积极开展精品课交流展示活动,加大优质教育资源推广应用的力度,切实提升精品课使用效益,促进提高教育质量。
请各地、各单位做好相关工作安排,于9月26日前将“工作联系表”(电子版及PDF盖章件)报送至市信息中心。
联系人:姜国媛,联系电话:0436-3212178,邮箱:136029164@qq.com。
附件:
1.精品课制作要求
2.2022年部级精品课评价指标
3.2022年基础教育精品课操作指南
4.工作联系表
白城市教育局
2022年9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