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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城市地方志办公室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发布日期:2008-12-31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2008年3月起我办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截至2008年底,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各项工作开展顺利,不断规范公开内容,完善公开形式,健全公开工作机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基本工作情况

  1.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构

  市地方志办公室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由张建和任组长,吴翔、赵长明任副组长,成员为董恩礼、刘丹,负责做好此次编制工作的具体组织、指导和推进工作。确定相应的工作机构,工作机构设在秘书科。

  2.科学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市地方志办公室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并于2008年6月上旬在白城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办共发布各类信息19条。在全部公开的信息中,在市政务大厅二楼设立了公开查询点,本单位的查询点设在我办办公室,对所需公开的事项及时进行公开。

  2008年,我办未产生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事例,也未有因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引起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发生。

  三、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信息的公开不及时等问题。2009年,我办将按照市政府政务公开协调办公室的要求,做好以下两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学习贯彻《条例》,完善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二是鼓励和支持负责政务公开的人员进行业务学习并参加培训,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白城市地方志办公室

  2008年12月31日